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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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原创音乐电子稿等。2、申请人注册登记,提交材料。3、版权机构接受审核材料,通知交费。4、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只需要签订委托协议,准备好电子稿即可。
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一、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1、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原创音乐电子稿(MP3、MP4格式)、登记申请表、权利归属证明、作品说明书、如果有代理机构需提供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注册登记,提交材料。登录当地版权局网站,真实身份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邮寄材料。

3、版权机构接受审核材料,通知交费。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根据要求完成办理流程。

4、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只需要签订委托协议,准备好电子稿即可。

二、音乐著作权法定许可情形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2)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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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音乐作品登记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
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音乐作品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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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想要进行作品著作权的登记,想请问律师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申请,有哪些相关的申请办法
[律师回复] 版权登记简介
  版权又成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二、 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
  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三、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四、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服务;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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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当音乐被创作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著作权了,但是想要有效的保护,还是需要进行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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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常在节目上看到一些歌手在翻唱别的歌手的音乐作品,他们这样是法定许可的吗,请问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是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人们所说的“翻唱”实际上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其中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但不改变原作品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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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免费下载音乐作品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各国的著作权法一般都规定,音乐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未经作者的许可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和传播该音乐作品,否则就会构成侵权。部分网站把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放在公开位置,允许网民自由下载,这无疑是一种非法传播行为。由于大量网民可以免费地获得该音乐作品,这使音乐作者失去了大量的潜在市场,在创作过程中投入的资金和劳动无法得到应有的报偿。大部分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的网站都表示自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是:我们并没有通过这种行为获利。这种抗辩理由能够成立吗学者认为,不应当以“是否获利”为标准来判定一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因为,从法律理论的角度来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侵权只要符合三个要素:违法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从司法实践来看,国内外都没有“未获利就不构成侵权”的判例。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未经许可免费下载他人的版权作品是构成侵权的。
三、音乐著作权保护的根据音乐著作权保护的是音乐作品,音乐作品的概念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被描述为“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表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是人类创造的诸多的文化现象之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中也对音乐作品下了定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为音乐作品规定为“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那么,我们在认定保护音乐著作权的对象时,就应该注意到它的特征,如它是时间的艺术、听觉的艺术、流动的艺术,它是构成音乐形象的物质材料,它是必须通过演唱或演奏才能为听众所感受而产生艺术效果的。对于一些不能产生艺术效果的震动不规律的包括噪音在内的乐音,即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实践中,音乐作品常和影视作品一起出现,并伴随着视听作品的传播而有被侵权的现象,如近些年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卡拉OK版权费争议就存在着几项权利同时被侵犯的问题。视听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借助适当装置播放的作品。我国法律上未有此概念,但现行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实际上相当于视听作品。影视音乐即视听作品中使用的音乐作品。好的影视音乐能使视听作品的艺术水准和商业价值大大提升,但这并不代表影视音乐仅仅是视听作品的组成部分,音乐同时也是一个相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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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怎么注册音乐版权?
作者完成音乐作品后,应当带上作品、身份证及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等材料,去知识产权机构申请著作权登记,经过审查、公示等程序,下达音乐作品版权证书,这样就完成了注册音乐版权的所有流程。音乐会版权注册成功后,在作者去世后五十年内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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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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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音乐版权一般多少钱?
申请音乐版权一般会按歌词和曲子来进行收取的,对于每件歌词在三百元左右,而对于曲要收二百元左右;对于与单乐相关的作品进行登记的话,那么第二件就会按一百元来进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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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音乐作品侵权
企业自办网站访问量大的录音制品曲目,应与国际唱片业协会和国内有关版权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统一支付报酬,重视网站的链接规范与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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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是否侵权应该先知道音乐作品包括什么著作权
[律师回复] 总体上讲,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
(一)著作权创作音乐作品的人是著作权人,包括词作者和曲作者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音乐作品一旦创作出来,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不论是否已经发表;作者享有决定是否发表的权利
3、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4、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5、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6、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7、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8、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9、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0、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二)邻接权邻接权的字面意思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实质上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的获得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对音乐作品来说,邻接权人主要包括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在音乐网络传播风靡的背景下,还应加上网络信息传播者
二、添加背景音乐主要涉及表演权表演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种前者是指表演者向现场观众表现作品的行为,如演奏乐曲、演唱歌曲等;后者是指运用唱片、光盘等物质载体形式,向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行为,如商场、酒店、飞机、列车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等具体而言,拍摄视频后添加了背景音乐,属于机械表演的范畴按照法律的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是说添加背景音乐以后的视频,公开发布等都是免费的,则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有收费,或者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则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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