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车祸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一、现场组织

临时组织救护小组,统一指挥,避免慌乱,要立即扑灭烈火或排除发生火灾的一切诱因,如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搬开易燃物品,同时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员负责保护肇事现场,维持秩序。开展自救互救,做好检伤分类,以便及时救护。

根据分类,分轻重缓急进行救护,对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泥土、呕吐物、假牙等,随后让伤员侧卧或俯卧。对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发现开放性气胸,进行严密封闭包扎。伴呼吸困难张力性气胸,条件许可时,可在第二肋骨与锁骨中线交叉点行穿刺排气或放置引流管。骨折处进行固定。对呼吸困难、缺氧并有胸廓损伤、胸壁浮动(呼吸反常运动)者,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并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

二、正确搬运: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抢救人员特别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须注意:

(1)凡重伤员从车内搬动、移出前,首先应在地上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椎错位,损伤脊髓,发生高位截瘫。一时无颈托,可用硬纸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颈托,剪成前后两片,用布条包扎固定。

(2)对昏倒在坐椅上伤员,安放颈托后,可以将其颈及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对抛离座位的危重、昏迷伤员,应原地上颈托,包扎伤口,再由数人按脊柱损伤的原则搬运伤员。动作要轻柔,腰臀部托住,搬运者用力要整齐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担架上。

三、现场急救后伤员根据轻重缓急由急救车运送。

千万不要现场拦车运送危重病人,否则由于其他车辆缺乏特殊抢救设备,伤员多半采用不正确半坐位、半卧位、歪侧卧位等而加重伤势,甚至死于途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3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0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的原则有哪些?
1、人道原则。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怀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抢救伤员。2、快速原则:在车祸救护工作中,时间就是生命。“快抢、快救、快送”是决定伤员能否自下而上或减少伤残和后遗症的关键。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参加以下的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三十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一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59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违约怎样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合同违约怎样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那么怎样采取补救措施呢
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2、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二、合同违约采取补救措施要注意什么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在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换言之,对于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有约定者应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者,首先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不能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才适用这些补救措施。(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
3)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当然,这样的选择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有哪些?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医疗纠纷应急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医疗纠纷是指: 1.患者对医院医疗结果不认同,对医疗收费不认可,家属纠集人员占据医院办公或医疗场所,扰乱正常办公、医疗秩序。 2.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3.危害群众人身安全,患者或其亲属有自杀、自残倾向。 二、预警机制 当临床及医技各科室出现可能引起重大医疗纠纷的差错或医疗风险时,应当及时将具体情况汇报给科主任,科主任了解详细情况后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接报后须马上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按指示或直接组织人员纠正差错、尽可能降低差错造成的严重后果;对于风险诊疗,则要求临床科主任亲自与患者家属进行全面沟通,必要时医务科或总值班要参与与患方的沟通,最大程度取得患方的理解,若沟通无效,则要终止该项医疗诊治活动。 三、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医务科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院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启动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院长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医务科:全力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接到指令后,应马上到达现场,负责接待患方、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与患方就纠纷事件进行协商、病历封存或与医学会、司法部门联系,依法对相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受理和移交。 总务保卫科:接到指令后,应马上到达现场,负责将闹事家属带离办公、医疗区至谈判区,维持正常的办公和医疗秩序。并负责同派出所、治安大队联系,必要时借助警力维持正常办公、医疗秩序。 当事临床科室:要全力配合医院调查取证工作,科主任积极参与纠纷解决全过程,成立科内纠纷应急小组,精心治疗在治纠纷病人,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性质、后果进行总结后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给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或院长室。 监察审计室:应协助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进行调查、与患方协商工作。 院办公室:应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维持医院正常办公、医疗秩序,并给予后勤保障。 (三)应急响应 1.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或总值班汇报,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处置结束,人员撤离,恢复正常医疗、办公秩序,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请问合同违约救济的救济措施有哪些呢,违约的根本违约的类型是有哪些呢,谢谢知道的朋友来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一)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 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四)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什么是紧急避险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抗洪抢险采取的分洪措施是紧急避险的适例。紧急避险不负。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可见,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二、紧急避险的条件有哪些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种合法权益保护另一合法权益,这与正当防卫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来保护合法权益具有原则区别,故紧急避险的条件比正当防卫的条件更为严格。
(一)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紧急避险首先要求合法权益处于客观存在的危险的威胁之中,即合法权益处于可能遭受具体损害的危险之中。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实行紧急避险的需要。危险的来源主要有:大自然的自发力量导致的危险;动物的袭击带来的危险;疾病等特殊情况形成的危险;人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参见刑法第21条第3款)。例如,执勤的人民警察在面临罪犯的不法侵害时,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紧急避险;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危险正在发生现实危险正在发生时,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生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在危险尚未发生或者已经消除的情况下实行避险的,属于避险不适时,其处理原则与防卫不适时的处理原则相同。
(三)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方法排除危险,则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这样要求,是因为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轻易允许以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只有在不可能采取或者没有其他合理方法时,才允许紧急避险,这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在可以或者具有其他合法方法避免危险的情况下,行为人采取避险行为的,应视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与客观上所造成的损害分别认定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损害另一合法权益,通常是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针对危险来源本身造成损害。例如,在受到野兽袭击时,闯入他人住宅躲避的,属于紧急避险。
(四)具有避险意识避险意识由避险认识与避险意志构成。避险认识,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认识到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认识到自己的避险行为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正当合法行为。避险意志,是指行为人出于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危险的目的。故意引起危险后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属于故意犯罪,而非紧急避险。根本没有避险意识,其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侵害行为巧合紧急避险客观要件的,属于偶然避险。根据通说,偶然避险不是紧急避险,而是违法犯罪行为。
(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由于紧急避险是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故不允许通过对一种合法权益的无限制损害来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只能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通说认为,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因为紧急避险是两种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紧急避险之所以不负刑事责任,就在于该行为保护了更大的利益。至于如何权衡权益的大小,则应当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中的生命权重于其他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大小应以财产价值的多少为标准来衡量,而不是以所有制性质来衡量。由此可见,不允许牺牲他人生命来保护财产,也不允许损害他人重大财产以保护自己的较少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交通事故现场应该知道的急救知识
1、止血现场急救比较常用的是加压包扎止血法,其止血方法可靠易行。2、包扎伤口包扎在现场急救中应范围很广,它有加压止血、保护伤口、固定骨折等作用。其材料最常使用的是绷带和三角巾。如果现场缺乏上述材料,可就便使用衣服、毛巾、棉织品等,使用前如能进行消毒处理更好。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残疾人有什么救济措施
[律师回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1)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对于残疾人医疗救助,《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残疾人有哪些救助措施
[律师回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1)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对于残疾人医疗救助,《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车辆驾驶中的紧急措施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行车中,各种险情大都是突然发生的,只有在瞬间作出正确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才能阻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等。因此,掌握一些特殊的驾驶技术和应急措施,对确保特殊情况下的人身安全是非常必要的。1.应急处理原则
1)沉着、冷静。遇到紧急情况,要保持沉着的心态、清醒的头脑,切勿惊慌失措。在瞬间作出正确判断,采取果断措施是做好避险的先决条件。
2)重减速、轻方向。遇到紧急情况,首先是减速,只有当减速后仍然不可避免地要相撞时,才采取打方向避让的措施。高速时直接打方向,尤其是急打方向,往往使本可避免的事故无法避免。
3)先人后物,先人后己,当危及人员伤亡时应优先考虑保护人员。当自车和他车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应为对方提供便当的避让措施,把危险的避让措施留给自己。
4)避重就轻,减少损失。危急关头,如何能避免重大事故、重大损失,就如何处置,可以不受交通法规的限制,以减轻事故损失后果。2.特殊情况的应急措施2.1车辆碰撞时应急措施车辆碰撞多发生于前车突然减速或突然改变行驶方向。其损失的程度主要决定于撞击速度和部位。1)当车辆有发生侧面碰撞可能时,首先应控制方向,顺前车方向极力改侧撞为刮撞,以减轻损伤程度。同时驾驶员身体向右侧倾斜,双手应握紧方向盘,后背尽量靠住座椅靠背,稳住身体,避免被甩出车外。2)即便已采取制动措施,车辆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正面碰撞或追尾相撞时,还应判断撞击方位和力度。若主要方位不在驾驶员一侧,则驾驶员应双臂稍曲,紧握方向盘,以免肘关节脱位。同时,双腿向前挺直,身体向后紧靠椅靠背,使身体定位较稳,不致头部前倾撞击挡风玻璃或胸部前倾撞击方向盘。若判断车辆撞击方位在驾驶员一侧或撞击力相当大时,则应毫不犹豫地抬起双腿,双手放弃方向盘,身体侧卧于侧座上,避免身体被方向盘抵压受伤。2.2车辆爆胎时应急措施当轮胎急剧泄气和爆破时,车身将立即倾斜,方向盘随之以极大的力量自行向该方向急转,很容易发生碰撞事故。此时应注意:1)抬起加速踏板,双手紧握方向盘,尽力逆向抵住方向盘的自转,努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当速度降到适当时将车驶往道路一侧停车。2)切忌向其相反方向急转方向盘或急踩制动。否则,车辆会发生蛇行或侧滑,使驾驶员更加慌乱,势必造成翻车或撞击等重大事故。2.3车辆倾翻时应急措施车辆倾翻一般都有先兆,如横向倾翻时,驾驶员身体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有向外飘的感觉;路肩外斜坡翻车时,车身先慢慢倾斜;纵向倾翻时,驾驶员会有车头下沉或车尾翘起的感觉。当感到车辆不可避免地将要倾翻时:1)双手紧握方向盘,双脚钩住踏板,背部挺靠座椅靠背,尽力稳住身体随车一起翻转。若车辆连续滚翻,则应尽量使身体往座位下躲缩,抓住踏板,变速杆等将身体稳住,避免身体在车内滚动。2)有可能跳车时,应向翻车相反方向或运行方向的后方跳车,切不可顺着翻车方向跳出,否则跳出车外后反而会被车辆压碾。3)翻车时,如感到不可避免地要被甩出车外,应当毫不犹豫地在甩出的瞬间猛蹬双腿顺势跳出车外。落地前双手抱头,缩腿、顺势滚动、自然停止,不要伸展手、脚强行阻止滚动,否则更加剧损伤。4)翻车后,应及时放出油箱内的燃油,卸下蓄电池,以防再引起火灾。2.4车辆失火、爆炸时应急措施车辆在碰撞、翻车、坠落时均可能产生明火,甚至会引起爆炸。1)车辆在碰撞、倾翻、坠落后,人员尽可能地快速离开车辆,车门无法打开时,可从挡风玻璃处脱离;当火焰逼近无法躲避时,应用身体猛压火焰,冲出火区。冲出时,注意保护好外露的皮肤。当车上装有易爆物品时,应及时远离危险区,爆炸前,应利用地形地貌,迅速就地卧倒,以免遭受二次伤害。2)隧道中发生火灾时,应迅速驶出洞外,远离车辆、人群,再设法灭火,以免引起人员伤亡和交通中断。驾驶员应及时关闭点火开关、油箱开关,有可能时还应取走车上的燃油。2.5车辆倾犄或悬空路肩时应急措施此时,若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车辆倾翻,驾驶员应组织好人员脱险,然后仔细观察险情,采取相应措施。注意保持车辆平衡,不能冒险开动,以防发生倾翻。2.6车辆制动失效时应急措施车辆制动失效,意味着速度失控。为此应设法降低车速。将挡位迅速换入低速挡。逐渐均匀地拉驻车制动。不在万不得已时,不要一次拉得过紧,以防驻车制动装置失效、损坏。控制行驶方向,将车辆靠向路边,逐渐减速停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可适度地使车辆右侧靠向防护栏使其摩擦产生阻力,强制车辆减速。切忌贴靠过度,造成翻车。2.7车辆方向失控时应急措施迅速松抬加速踏板,将挡位换入低速挡。逐渐均匀地拉紧驻车制动。当车速降至适当再踩下制动踏板减速、停车。2.8车辆掉入河水时应急措施车辆掉入河里,当河水很浅时,待车辆稳定后,摸清水流、水底情况,设法驶出或牵拉;若驾驶室被水淹没,不要急于开车门、车窗,待车厢或驾驶室被水灌满时,深吸气破窗或推门潜游而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处置施工现场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对施工现场纠纷的处置措施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如果不涉及刑事犯罪,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就是协商,调解和起诉。施工现场可能会发生的纠纷非常多,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的纠纷,都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残疾人住房有何补救措施
[律师回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对于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救助,《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对符合相应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对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楼层、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根据其经济条件,适当给予租金减免。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给予倾斜照顾。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残疾人的救助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1)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对于残疾人医疗救助,《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将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增加一条,作为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增加一条,作为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将 第六十九条改为 第七十九条,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花搐羔诽薏赌割涩公绩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将第七十二条改为 第八十二条, 第一款修改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增加二款,作为 第二款、 第三款:“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管理措施是什么?
施工方应该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要求进场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建筑物要设置好防护网,对建筑工地定期检查。这些都是施工现场高空坠物管理措施,施工方应该严格执行。如果一旦发生高空坠物,工人被砸伤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现场如何急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一)交通事故致伤因素撞伤;挤压;碾挫;减速;烧伤和烫伤等。这些因素可单独发生,也可几个因素同时作用于伤员。 (二)交通伤害的特点l、暴力大,伤情严重; 2、多脏器损伤多见; 3、脊柱骨折、脱位、截瘫多见; 4、脑损伤、血气胸、肝脾破裂多见; 5、开放骨折多见; 6、致残、死亡率高。 (三)对交通伤严重程度的判断交通事故伤员比较复杂,可能一个人多处受伤,也可能多人受伤。在事故现场银河要分清主次,以先救命、后救伤为原则。 1、判断生命体征变化 ( 1)瞳孔不等大,或扩大表明有严重脑损伤。 ( 2)呼吸不规则、呼吸困难,呼吸停止表明有脑损伤或高位颈椎损伤、胸部外伤、呼吸道梗阻; ( 3)脉搏弱,或摸不到表明出血多,损伤严重,处于休克状态; ( 4)神志不清表明有脑损伤或休克,病情危重; 2、对重要脏器损伤的判断( 1)脑损伤头部出血或血肿,意识不清,瞳孔改变;( 2)四肢骨折肢体肿胀、畸形,活动受限。( 3)胸部损伤胸部有伤口或擦伤,胸廓变形,呼吸困难;( 4)脊柱骨折脊柱畸形,四肢瘫痪(颈椎)或双下肢瘫痪(胸腰椎); ( 5)腹部损伤腹痛、压痛、肝区、脾区叩击痛,休克; 二、交通伤现场急救的程序是什么 1、正确判断伤情和受伤部位;2、注意正确的搬动伤员方法,保护脊柱和骨折肢体; 3、按先救命,后救伤的原则,先心肺复苏,后处理受伤部位; 4、迅速止血,包扎伤口,固定骨折; 5、尽快转送医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措施?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