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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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即试用期工资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但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试用期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是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都是可以的。
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什么

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任意压低员工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标准确定了两条原则: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领取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践中,会出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况,由于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尽相同,应当适用哪一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则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执行。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只要满足其一即可,即试用期工资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但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试用期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是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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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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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职业病患者岗位变动待遇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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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义务之外为职工的生活提供的便利和优惠等。  劳动者福利待遇范畴包括:  
1、 出差津贴  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  
2、通讯费用津贴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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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祝贺慰问金  员工结婚、生日、有小孩诞生或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送上祝贺、慰问金。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还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  我国一般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是加班工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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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者工资待遇是多少?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务派遣者工资待遇是多少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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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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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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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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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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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
6、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投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7、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
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员工试用期是否享受医疗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保障,《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29条在为患病职工呵护有加的同时,并没有将《劳动法》第25条情形列于医疗期的特殊保护之列,也就是说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并不受《劳动法》第29条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不受保护的还有《劳动法》第25条所列其他3种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这些出现情况,劳动者即使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行使《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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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劳动者享有怎样的福利待遇
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劳动福利待遇内如下:1、基本月薪。2、综合补贴。3、年终奖金。4、销售奖金。5、奖励计划。6、医疗保险。7、退休金计划。8、其他保险。9、休假制度。10、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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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福利待遇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试用期员工福利待遇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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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而这个阶段劳动者的流动性也是很大的,而单位为了减少自己的麻烦,同时也是为了降低自己的用人成本,往往就会与劳动者约定在转正之后才为其购买社保。但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中的规定来看,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双方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负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对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需要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的。
3、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时间,同时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要是在试用期内,双方仅仅是单独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的话,则这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往往会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而此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也是不成立的,具体的试用期期限会直接认定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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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求,且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和补偿,劳动主管部门和社保部门核实后,可以强制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不但影响声誉和形象,一旦受到投诉核实而且必然受到相关部门严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劳动法》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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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享有哪些病假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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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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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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