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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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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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也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到底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但配偶权肯定不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自然人出生以后就享有的,可是,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谈不上配偶权,至于配偶权是否属于身份权,法律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一、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关于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的这个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配偶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对偶性。夫妻互为配偶,共同享有配偶权,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这是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

(2)客体的利益性。配偶权的客体是夫妻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不包括财产利益,且这种利益具有独占性,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共享,这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决定的。

(3)内容的双重性,即权利义务的不可分割性。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一是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二是配偶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4)权利的排他性,权利的独占性必须就具有排他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配偶权也是对世权,即夫妻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主体,都具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实施干扰、妨害、侵犯配偶权的行为。

二、人格权利与身份权的区别有哪些?

人格权利与身份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取得原因不同。自然人的人格权基于出生而取得,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基于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取得。

(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一种权利,而身份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数在权利中包含义务;人格权纯为一种支配权,而身份权除荣誉权外必以相对人存在为前提,往往需要相对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可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法律上的效果,故身份权严格地说有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的性质。

(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

(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是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

鉴于国家法律制度,对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的这个问题没有规定,所以司法实践中,大家在理解配偶权的时候,可以简单的理解成登记结婚以后夫妻间相互拥有的一种权利,登记结婚后,夫妻间彼此就有互相帮助,扶持,关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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