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股份被冻结是否还可以行使股东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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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股份被冻结了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继续行使股东权的,在股份被冻结期间,公司不能向这些股东支付股息或红利,已经被冻结的股份不允许转让,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也不会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的,可是并没有规定,股权冻结后就不能行使股东权了。
少数股东股份被冻结是否还可以行使股东权

股权冻结并不妨碍股东行使包括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内的股东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第二款 股权冻结的效力及于股权产生的股息以及红利、红股等孳息,但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仍可享有因上市公司增发、配售新股而产生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

第十二条 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梳理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目前仅规定: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但是诸如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以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权利是否应被限制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司法机关不会无缘无故的冻结股东的股份的,如果是公司的债务纠纷,冻结的也是公司的资产,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股东个人不履行相关义务,所以股份才被法院给冻结了,在股份冻结期间,公司还是要尊重股东的股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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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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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有限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具备哪些特征
1、股份有限是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的股东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情况,进行选择;
7、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是典型的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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