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郭培员律师
郭培员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542人
专家导读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意思就是被执行人进行破产程序时,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进行申报债权;同时还要符合被执行人是属于企业的法人,被执行人不能到期清偿债务的人才可以进行实施。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一、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就是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 ,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征询当事人是否移送破产审查的意见是怎么样的?

执行案件承办人采取财产调查措施后,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及时询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询问情况应记入笔录,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三、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的,执行实施机构就执行变价所得的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企业法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不予支持。

四、移送破产审查决定的送达及其异议处理是怎么样的?

裁决合议庭作出移送决定后,执行实施团队应当于五日内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告知其可以在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受移送法院一并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破产审查主要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完善司法工作的创新,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被执行;在执转破的过程中所存在的情形中是很复杂的,但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就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移送管辖和移送侦查两者的意思一样的吗?
移送管辖和移送侦查两者的意思肯定是不一样的,移送管辖是属于将无管辖的案件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而对于移送侦查就是属于人民法院在认为证据不足够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从而移送给公安机关进行受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司最近经营不是很好,资金周转不了,也因此违约了不少公司被起诉,在打官司,还没有宣判结果,但是前几天助理告诉我,我们被移送破产审查,所以想问一下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19条规定“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对于此条款确定禁止重复移送和一次审查原则, 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
有人认为依据此条款的规定,对同一被执行人只能启动一次移送破产审查程序。而有人则认为此条款是限制已经申请过执转破的申请执行人重复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其他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则不受限制,笔者更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是对已经启动过的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而言的,而并非指全部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
《指导意见》第19条中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此处的“人民法院”是相对于当事人而言的,是为了明确其诉讼地位,并非指全部法院。因为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启动执转破程序,此处强调的是人民法院不得再依据职权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因此该条款后半段明确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再次要求移送破产审查时,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第19条中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有新的证据时法院如何处理,此处的“新证据”显然是对已经移送过的案件来说的,对于没有申请过移送破产审查的案件根本不存在新证据一说。因此第19条是对原已经启动过移送破产审查的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规定,对于未启动过破产审查的法院和当事人并不适用。
二、不同法院不存在“重复启动”的问题,因此该条款并非限制其他申请执行人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
该条款强调的是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而并非“重复受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重复启动与重复受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启动是对执行法院而言的,而受理确是对破产管辖法院而言的。
另,《指导意见》第19条规定是在《指导意见》第五部分“受移送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处理”项下规定的,此部分内容规定的都为执行法院和受理法院之间如何解决移送和受理的问题,因此第19条的规定也应当限制在执行法院和受理法院之间不得重复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而不应当扩大理解为所有法院和其他申请执行人都不得再次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
三、无论从事实上还是法律上而言,都不能也不应当限制其他法院和当事人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
由于我国各级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并不联网,同一被执行人可能有多个案件在不同的执行法院进行执行,且执行法院与受移送法院不是同一法院的情况也大有存在。《指导意见》规定了受移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后应将材料退回执行法院,并未要求将此裁定向其他执行法院送达,因此其他执行法院无法得知受移送法院是否受理了或者驳回了破产审查申请。显然从事实上来说,无法限制其他执行法院再次启动执转破程序。
而且各执行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财产情况的了解也不同,某一执行法院由于提交的证据不足,受移送法院未受理,并不代表其他法院提交的证据也不能证明被执行人不满足破产条件,不能因为某一法院的移送破产审查未受理,而剥夺其他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申请移送破产审查的权利。执转破程序的功能之一就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防止被执行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及时中止所有执行程序,最大限度的维护全部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第19条是对全体执行法院而言的,那么显然是剥夺了其他债权人的权利,损害时全部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法理上都不应当将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理解为对所有法院都不能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四、我国已有省份对指导意见第19条做出了实施细则,明确指出是原执行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并未限制受理法院重复受理。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破产法院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准许撤回申请的裁定后,执行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陕西省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审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二十三条,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生效后,执行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不予支持。可告知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意见》第二十八条 对受移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或驳回破产申请的案件,执行法院不得对同一被执行人再次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二十四条“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执行法院不得重复启动移送破产审查程序。”
上述规定中已经将人民法院明确为执行法院,结合江苏省、陕西省、云南省、江西省上述规定的上下文可知,执行法院指的是原移送破产审查的执行法院,并非其他执行法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上级直属的领导私下被人总是议论他贪污了单位最近的项目款,之后警方立案侦查了但是最后又把案子退侦并且移送审查了,请问一下啊留置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啊?
[律师回复]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侦查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时,可以直接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你好,同一个村的一个人因为两户人家吵架,冲动之下,把人撞死了,现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请问下侦查阶段免于移送审查起诉咋办,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只有刑事案件分这3个阶段: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阶段。
由检察人员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这就是说,由检察人员提出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延期审理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归于消灭。人民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恢复审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审判该案的期限应重新计算,即在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在157条还就检察人员建议延期审理的情况作了两项具体的规定,一是公诉人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二是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一个月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根据《解释》第156条第2款的规定,由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据法律规定情形提出延期审理请求,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这里“不计入审限”是指由于以上情况的出现,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时限中断,待案件恢复审理后,将案件延期审理前与恢复审理后的审理时间合并计算审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什么意思
案件移送审查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了的情况下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没有办法直接对案件提起诉讼,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后才决定是否起诉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公诉案件的必经过程之一。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什么意思
移动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一朋友特别好赌博,前些天在赌场赌博被别人举报,让警察抓了现行,现在拘留了起来,请问批移送审查起诉7天的吗,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主要是由检察院负责进行审查和法院进行审理,具体的内容为:
一、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根据审查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决定: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4、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后,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审查起诉移送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移送告知书的意思是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什么意思?
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已查明清楚,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但是检察院还没有对犯人进行审查起诉,只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先行移送,等移送完毕之后,检察院就派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是你好,我想在这咨询一个问题,因为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而致伤人损坏公共设施,后被起诉到法院,但是我接到通知说裁定书被移送,到其他法院,会在其他法院开庭审,我不明白移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案件移送原因
(一)立案庭把关不严。立案庭的有关人员在立案审查中不细,没有对被告(包括第三人)的住所地作细致的审查;对于合同之诉,没有审查是否有约定管辖;部分人员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知,致使一些案件本不属于本院受理的案件而予以立案。如专属管辖等。
(二)某些法院为收取高额的诉讼费用。某些法院为收取更多的诉讼费用,跨级别管辖收案,将本应由上级法院受理的案件违规立案;有的法院为增收,对诉讼标的相对较大的案件,明知不属本院管辖却予以受理甚至动员法官主动寻找大诉讼标的的案源。不论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均以立案处理,极易导致案件被移送。
(三)原告故意误写被告的地址。原告起诉时,因对被告的具体地址不详知,故意将被告的地址写在本院辖区内,其目的要么欲在本院审理;要么依赖法院去查找被告的真实地址。一旦找到被告后,被告很有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四)部分承办法官为“甩包袱”而移送案件。有的案件承办人认为案件棘手,想法设法将案件推出去,其中案件移送就是其中的方法之一。甚至有的诱导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让被告提供虚假地址的证明;或者以其他法院对此案也具有管辖权为由而将案件移送。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6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