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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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可以不是由出借人或者是借款人书写的,但是必须要有借款人亲自签的名字。若是个体借款,那么所有的借款人都需要签字,若是不能亲自来签的,也可以委托他人来签。
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一、借条上出借人要签名吗?

借条上出借人并不需要签名,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担保,可以由担保人签字。如果双方是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债务人(借款人)或债权人(出借人)都要签章。

二、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有些地下赌场有专门的放高利贷的人,看着你输光了,就会来问你“兄弟,我借点儿钱给你,没准你能返本”。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借条也是无效的。

2、被放贷人胁迫写下的借条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那么这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借了高利贷的人一时半会儿都不能还清,于是他们会叫你重新再写一张高数额的欠条或借条。

有些欠债人就可能不愿意写,但迫于放贷人的暴力威胁不得不从。

3.借条中超过36%的利息约定无效

民间称呼的高利贷,其年利率往往高于36%,也就是说已经高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有些高利贷放贷比较聪明,会把利息计入本金,比如只借给别人3万,但他会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中写明借款本金为6万。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利息约定也是无效的。

原则上来说,只要是自愿签署的借条,一般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若借条本身就存在瑕疵,比如借条之中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定最高限制、明知他人利用借款实施违法行为依旧借钱等情形,即使借条是自愿签署的,该借条可能会部分无效,也可能会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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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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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错别字、语句不通顺并不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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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思表示真实;
3、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有错别字、语句不通顺,只是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歧义、产生纠纷的隐患,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一旦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作补充解释,如果协商不成,往往经过诉讼解决,最终很可能合作不愉快,导致提前解除合同或违约。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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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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