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收养关系解除以后,也得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付生活费的,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规定的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很多,假如收养关系解除的原因是养父母虐待养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的,没有义务给养父母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一、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由此可见,收养关系解除后,要不要给养父母付生活费的这个问题,其实还是要根据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分析的,部分养子女成年以后有虐待或遗弃养父母的行为,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返还收养当事人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一键咨询
  • 178****0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3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不能生活自理的子女也要赡养父母吗
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是可以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如果当事人本身就是精神病人,或者因为是残疾人,根本就没有劳动能力,也不能独立生活的,这种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不现实的,像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父母还要承担起监护职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关系解除后子女之间有权解除吗,父母子女关系解除
[律师回复]
一、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将子女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样,生子女与亲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了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与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
二、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父母与子女关系是一种自然血亲关系,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虽然不是自然血亲关系,但法律确认其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我国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四)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非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和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除适用上述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外,婚姻法还特别强调,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的成立而消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也必须赡养父母吗?
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也是需要赡养父母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任何的事情而进行改变;在父母不抚养子女时,子女是有权利让父母给抚养费,而对于在父母年老时也是有权利让子女支付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什么是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会因离婚解除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因而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大类:
(一)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
(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二、父母与子女关系会因离婚解除吗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养父母离婚,也不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养子女一方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也可以变更收养关系,改由原养父母一方收养。但收养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收养法的要求,不得侵犯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如继子女未成年并随生父或生母生活,继父或继母停止抚养继子女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自然解除。如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继父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则不能因离婚而解除;只有在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但由继父母养木成人并生活的继子女,应承担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支付抚养费一般付到多久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特殊情况下,子女18周岁之后,父母仍应当负担抚养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和继父母生活多长时间可以认定抚养关系
[律师回复] 目前,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生活多长时间,抚养关系判定标准的主要理论观点有三种: 我们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不能因抚养事实持续时间短而否认形成抚养关系。但是,如果抚养事实持续时间少于2年,要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应特别慎重。因为是否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进而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除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形成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就“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理论而言,在我国一般的家庭中,都采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制,采约定财产制的比较少。在大多数的再婚家庭中,只要亲生父或母承担了子女的生活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则继母(夫)也应当认为是承担了继子女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再婚一方有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一定会与其建立抚养关系。 如此解释,法律就等于丝毫不考虑当事人的意思。就“继父母与继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而言,也没有考虑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扶养意思,而是将共同生活等同于抚养照料。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有些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是相互之间并没有照料,反而可能是吵得不可开交,故很难用共同生活的标准来认定抚养关系的形成。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的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
[律师回复]
一、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将子女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样,生子女与亲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了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与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
(二)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
二、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父母与子女关系是一种自然血亲关系,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虽然不是自然血亲关系,但法律确认其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我国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四)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非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和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除适用上述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外,婚姻法还特别强调,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的成立而消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
父母死亡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要按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生活费需要支付到其年满18周岁,若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需要支付二十年。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离婚后,父母有义务支付生活费吗
[律师回复]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来确定的。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时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对于在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成年子女,父母是否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解释》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赡养 >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