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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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兄妹之间在特定的条件下需要相互扶养,比如说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负担的能力,自身难以维系,或者仅仅能够维护自己的生活需求,那么就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因此这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一、法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二、抚养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

1、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

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若自己具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当然也不能再让他人抚养了。比如,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又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就不应当再适用此条规定。

2、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是指——父母均已死亡,或均无抚养能力,或一方死亡而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若父母仍有一方在世且具有抚养能力,当然也不能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抚养。

3、抚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

这里的负担能力包括经济条件和监护能力,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身年迈且无经济基础的当然也就不适用此条规定了。

在当代社会父母对于孩子是具有抚养义务的,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一种义务,即使是父母离婚,也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至于兄弟姐妹之间是否具有抚养义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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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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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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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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