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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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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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等。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几种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

1、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2、 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 ;

3、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 ;

4、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

5、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

6、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争议,约定不明导致约定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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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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