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跑了拉黑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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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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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议积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不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可以将不履行判决的担保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经法院判决确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给别人担保跑了拉黑了怎么办

建议积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不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可以将不履行判决的担保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经法院判决确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如果未按期履行义务,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亦未履行的,法院有权将担保人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最高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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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主贷没拉黑名单,担保人拉黑名单了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一、上黑名单的影响及后果法人被拉入黑名单应当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证相关的义务履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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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范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就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认定规定,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中应注意出现以下情形进而防范被纳入黑名单:
1、不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不得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不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不要违反相关的限制高消费令;
5、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需要延期履行和解协议应与 执行申请人商讨取得其同意;
6、不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三、黑名单的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具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后,可向法院申请从黑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
企业上黑名单是企业严重失信的表现,不仅影响企业法人的正常生活,而且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上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像上海中和正道这样的专业企业危机应对机构寻求帮助,尽快采取正确的战略恢复企业信誉,摆脱黑名单。拓展资料:法人:《民法通则》第38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并且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只要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就有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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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法释〔〕8号)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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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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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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