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满谁去接人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09人
专家导读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行政拘留期满谁去接人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参照《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六十五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或者执行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千字,阅读时间约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拘留期满谁去接人
一键咨询
  • 165****7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拘留期满到哪接人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拘留谁决定,谁执行
行政拘留的决定权由公安机关决定,也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执行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侦查的时候,遇到了紧急的情况时,可以直接对嫌疑分子直接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我们在行政拘留谁决定,谁执行的具体问题上,可以参考以下的解答。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是直接去民政局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是直接去民政局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由谁行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由谁行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由什么机关行使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时,应该由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三、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处罚决定时,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
2.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人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被处罚人占有、使用和处分。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如果被处罚的当事人在银行或信用合作社设有存款帐户,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交纳罚款义务的情况下,还可以采取划拨冻结存款的执行措施。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有强制执行权,大多数还没有强制执行权。这些认为需要强制被处罚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可以向人民提出执行申请。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拘留时间到了要去拘留所接人吗
拘留时间到了不需要到拘留所接人,放人时拘留所给被拘留人出具一份解除拘留通知书。对被拘留的人,拘留后,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满十八岁能否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未满十八岁能否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请问行政拘留能转刑事拘留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的一个同学被行政拘留了,然后又被刑事拘留,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
如果发现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是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行政拘留期满谁去接人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