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后还赔死亡赔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叶冠楠律师
叶冠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68人
专家导读 需要赔偿。判刑之后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刑事处罚不能用来抵扣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责任。
服刑后还赔死亡赔偿金吗

需要赔偿。判刑之后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刑事处罚不能用来抵扣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742字,阅读时间约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服刑后还赔死亡赔偿金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后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离婚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是当事人的妻子,父母和子女都可以平等的进行分割,也就是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被另一半一个人全部占有。而且,死亡赔偿金如果是当事人在离婚之后才取得到,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前妻或者前夫已经没有分配的资格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工伤死亡判定不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不服
1、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事实清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条件,依然会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服刑期间死亡的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服刑人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服刑人员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死亡工伤赔偿金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死亡工伤赔偿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服刑人员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服刑人员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服刑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服刑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亡工伤赔偿金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死亡工伤赔偿金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服刑人员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工伤死亡判定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不服 1、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事实清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条件,依然会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死亡工伤赔偿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死亡工伤赔偿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监狱服刑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工人在服务员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如果签订了返聘协议,双方之间就属于劳务关系,如果是在工作途中死亡的,单位是需要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可以和我电话联系,点击我的头像即可,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尽可能去维护你的最大合法权益。
服刑人员死亡赔偿金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亡工伤赔偿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死亡工伤赔偿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监狱服刑人员死亡后,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死亡后不服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不服 1、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事实清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条件,依然会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
服刑人员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罪犯因病死亡的,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作出如下处理: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被偿。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不予赔(补)偿。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不予赔(补)偿。 4、因、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刑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家刑事法律的组成部分。它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是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中三个主要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刑罚,以及如何对犯罪者适用刑罚。由于它是从实体上宣告国家对犯罪者实施刑罚权的内容,故称为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即规定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应当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程序等。由于它的中心是规定国家实施刑罚权的程序和方法,故称为刑事程序法。法是规定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法律,即具体规定国家实现行刑权的原则、制度和方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法是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的。它们在同犯罪作中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法都是的刑事法律部门,三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组成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服刑后还赔死亡赔偿金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