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新房买卖流程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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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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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其实针对买卖不同的阶段,退房时的程序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一、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如果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其实购房者都是以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的。二、已做预售登记阶段:双方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
商品房新房买卖流程的内容包括哪些

其实针对买卖不同的阶段,退房时的程序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

购房者缴纳了相关部分的费用,但是还没有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其实购房者都是以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的。

另外,如果说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即最终没有签订合同的。那么这样一来,签署定金就会一律不退。

二、已做预售登记阶段

如果说已经到了预售登记这个阶段,但是房屋还没有交付使用的话,那么能否退房就要看双方是否达成一致了。

如果达成一致,双方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而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说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三、入住阶段

如果购房者办理了入住手续,并且缴纳了相关税费,但是不动产权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进行退房操作的话,原因大多是出于卖方违约。当然了,也并不排除其它因素,但在日常生活中,这是比较常见的原因。

但是到了入住这个阶段,若是购房者想退房的话,那么同样也是需要开发商同意的,即双方需达成一致,与此同时,还涉及很多方面,比如物业等方面。总之,如果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四、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阶段

一般来说,当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后,也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转移了。因此,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

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果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而这种情况是需要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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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中需要介绍房屋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地产开发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要说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和朝向,要注明房屋的价款以及房款的支付方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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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商品房购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商品房购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海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一、本协议系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条款系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预订商品房时采用;【________】为并列选择项,不选择的划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订行为。预订行为,包括认购、预约、定(订)购、预定等,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以交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担保的行为。预订协议以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订)金为生效要件。
三、本协议定(订)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路弄《________》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付款】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订)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订)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售楼处]【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分,各持一份。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购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上海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一、本协议系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条款系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预订商品房时采用;【________】为并列选择项,不选择的划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订行为。预订行为,包括认购、预约、定(订)购、预定等,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以交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担保的行为。预订协议以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订)金为生效要件。
三、本协议定(订)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路弄《________》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付款】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订)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订)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售楼处]【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分,各持一份。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代理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代理权划分规则 商品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 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二、商品代理商 ★不一定是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三、商品代理权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四、商品代理权区别 商品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 五、商品代理权层次 除设立总代外,商品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商品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商品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六、商品代理权作用 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产品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大陆法系国家,产品代理商是指一种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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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5、税费负担约定,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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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不含)时,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含)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________币(大写)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房屋应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________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二条)。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
第八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合同共同到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登记后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合同上背书,并按规定到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用汉字填写)。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共________份,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留存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产平面图
附件二 付款方式
附件三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及其他交用条件
附件四 背书栏
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中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____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合同
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合同订立的同时,就该合同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该合同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
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合同之规定终止该合同,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合同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____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
商品房购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上海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一、本协议系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条款系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预订商品房时采用;【________】为并列选择项,不选择的划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订行为。预订行为,包括认购、预约、定(订)购、预定等,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以交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担保的行为。预订协议以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订)金为生效要件。
三、本协议定(订)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路弄《________》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付款】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订)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订)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售楼处]【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分,各持一份。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购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购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海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一、本协议系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条款系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预订商品房时采用;【________】为并列选择项,不选择的划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订行为。预订行为,包括认购、预约、定(订)购、预定等,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以交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担保的行为。预订协议以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订)金为生效要件。
三、本协议定(订)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路弄《________》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交付。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付款】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订)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订)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售楼处]【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
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分,各持一份。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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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重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以及住所商品房的基本信息,还有该商品交付的价格、付款的方式、交付使用的条件及日期,同时也应该写明绿化、通讯、燃气等设施的权益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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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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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条例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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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化学品事故是指一种或数种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的事故。如1979年,温州电化厂氯气泄漏造成人59死亡,下风向成片草木枯黄,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由此可见,化学品事故与其它事故相比,其后果更严重,因此如何预防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以及怎样将化学品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即应急处理),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下面就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进行简略的介绍。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方面。 1、事故报警 1.1报警及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是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处理得当会使可能形成灾难性事故变成灾害性事故,而一些小事故处理不当,延误时间,也能形成灭顶之灾。当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并向有关人员和“119”报警;如果是发生在企业内部,应向当班车间主任或值班长,同时向企业调度室报告;如果是在运输途中应向当地应急救援部门或“119”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2救援队伍各主管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一个应急救援专业队,各救援队伍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除工作;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等待急救队或外界的援助会使微小事故变成大灾难,因此每个工人都应按应急计划接受基本培训,使其在发生化学品事故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2、紧急疏散 2.1建立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2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3、现场急救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C—42°C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泄漏控制易燃化学品的泄漏处理不当,随时都有可能转化为火灾爆炸事故,而火灾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事故蔓延而扩大。因此。要成功地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必须事先进行计划,并且对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4.1泄漏处理注意事项: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4.2泄漏控制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来消除化学品的进一步扩散。这可通过以下方法:在厂调度室的指令下进行,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4.3对泄漏物的处理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四种方法:·围堤堵截: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稀释与覆盖: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人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5、火灾控制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扑救化学危险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又非常危险的工作。从事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人员和消防救护人员平时应熟悉和掌握化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加强紧急事态时的应变能力。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应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人员的疏散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灭火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5.1灭火注意事项发生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5.2灭火对策5.2.1扑救初期火灾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5.2.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另外,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5.2.3火灾扑救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必要时采取堵漏或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当火灭了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在报警的同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等等。化学品事故生成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化学品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会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各企业应制订和完善化学品事故应急计划。让每一个职工都知道应急方案,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具备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到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增强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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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包括什么内容?工资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 产等保险金。
二、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
5、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原因而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
三、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
1、可以理解为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薪金是狭义的。
2、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
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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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当事人详细信息,标的、数量、等,还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再次提醒大家以后如果需要签订合同的话,一定要写清楚相关内容,切莫因碍于情面等原因简单书写合同,而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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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流动负债的内容和分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流动负债内容和分类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
二、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一般是小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借入的,或者是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短期借款的核算包括本金和利息
小企业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归还借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三)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或短期借款
(四)短期借款在应付利息日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通常是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核算和监督应付票据的发生、增减和结算情况,并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票据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登记小企业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金额;借方登记小企业支付票据的款项;小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应付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应付票据时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四、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
非货币性福利
小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小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小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小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
除上述七种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
企业提供给职工以权益形式结算的认股权
以现金结算但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现金股票增值权
(二)小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小企业职工薪酬的发生和支付情况,需要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科目可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发生应付职工薪酬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放职工薪酬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还应结转产品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五、应付及预收账款
(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他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质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应付账款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长期合作,由于相互信任而存在的尚未结清款项
小企业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支付该款项
小企业的应付账款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形成的应付账款,借方反映小企业已经归还的应付账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按发票价格确定。但是如果购货条件包括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会计上入账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总价法:是按发票金额全部入账,实际付款时,如果享受现金折扣,少付的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净价法:是按发票价格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账,实际付款时,超过规定的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期限而支付的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小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小企业偿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预收账款产生一项负债,这项负债需要用商品或劳务来偿还。如果小企业预收款项情况较多,需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售的账款,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小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的应交税费应设置“应交税费”总账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小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1.小企业采购物资
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根据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1)对于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结转后,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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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流程适用范围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产流程适用范围内容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内容包括哪些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如何启动破产程序,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依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只有企业法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立法例上对债务人的范围之规定,是适用破产程序的条件。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更具体地说应是,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中的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以及重整程序,在世界各国均有一定的限制。紧接着就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不同类型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的适用上是否应当有所不同,有无必要设计不同的破产程序以适应不同的债务人。总体上说,并非所有的债务人均可以适用破产程序。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下,这个问题似乎较为简单,只有企业法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非企业法人负债不能清偿的,不能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人更不能依照破产程序清理其债务。
破产法中的破产程序范围
在我国重新起草破产法的过程中,破产程序是否应当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的债务人,曾经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说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破产法应当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有:
(1)破产程序实质上为债务清偿不能时适用的强制还债程序,目的在于保障所有的债权人能够从债务人的财产中得到公平受偿:自然人和法人一样,同样面临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问题,理应受破产法调整。
(2)破产制度下的清偿程序、和解程序,可以使债务人摆脱债务讼累或者减轻债务负担,能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一个重新开始事业并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如果破产法不适用于不能清偿的自然人,那么自然人无法享受适用破产程序的优势,更难以摆脱不能清偿债务的困境。
(3)破产程序机制完善,适用于自然人,宜于债务清理,可以更充分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将自然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不是法人的企业,如私营企业、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营业实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多,需要法律对其债务清偿程序加以规范,以利于其在平等的条件下与企业法人展开竞争。
第二种意见认为,破产法应当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法人,而不能适用于自然人。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有:
(1)自然人破产首先要求自然人的财产清楚,目前我国对自然人的财产缺乏一套完整的申报、监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有效的手段防止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因此,破产程序不宜扩及适用于自然人。
(2)自然人破产时,哪些财产属于个人生活必需品,不得用于清偿债务,需要作出科学界定,但由于各地生活水平的差异,很难加以规范。
(3)自然人负债一般限于生活债务,数额较小,若允许适用破产程序,势必造成破产案件的大量增加,我国现行的审判机制不能适应大量增加的破产案件。这些客观存在的情况妨碍破产程序适用于自然人。
第三种意见认为,破产法应当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的企业法人和依法核准登记的非法人企业。这种意见的理由主要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非法人企业在我国市场活动中所占的比重正在日益加大,尽管非法人企业的类型不同,但它们均参加社会经济生活交易,成为与法人几近相同的实体,具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具有自己的相应的可供处分的财产,已经具备适用破产程序的物质基础。再者,因为市场竞争等客观原因导致非法人企业破产的事件将会越来越多,特别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最后,从立法的稳定性加以考虑,以防破产法在通过后短期内又作修改,破产法似应当适用于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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