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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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针对的对象、作出决定的机关以及针对的违法行为都是有所不同的。行政处分所针对的主要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而处罚的话是针对行政管理的相对人。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有什么?

一、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有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处分在对象、作出决定的机关、针对的违法行为、制裁的种类和执行程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现在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不同行政部门罚款的标准不同,可以关注具体行政部门的政策。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相关知识: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在我国,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行为都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但是不同的个人和单位可能受到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需要结合违法行为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而定。当然,在实践中要注意区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主要指的就是对行政机关内部人所做出的一种处分,而行政处罚大多是针对行政相对人所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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