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给女方买房行为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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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有关规定来看,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由男方父母给首付买房,且房子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时,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过男方父母的出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给女方买房行为怎么认定

一、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给女方买房行为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

因此,在双方结婚之前,由男方父母给首付买房,且房子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过男方父母的出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二、婚前买房产权如何算

1、婚前全款买房双方出资登记在一人名下

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二人无其他约定则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另一方若能提供自己支付房款的证明可以要求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

2、婚前全款买房双方出资登记在二人名下

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按各50%或者按照事前约定的比例分割或者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3、婚前全款买房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归一方所有在无其他约定或公证的前提下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婚前全款买房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

这是为了表示爱情常有的一种方式但一旦出现感情问题就会涉及更多的纠纷此情况视为对对方的无偿赠与是对方的婚前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视为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5、婚前全款买房一方出资登记在二人名下

很多人在结婚前会要求对方在买房时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本上此情况视为共同财产各占50%分割时一人一半如果有其他公证或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6、婚前贷款买房一人出首付共同还贷

这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方式此情况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共同还款属于债权关系可以要求对方给与一定补偿。

当然了在处理以上的情况时只要保证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可以协商处理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断。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一、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第二、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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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案情简介】
龙女士,是宜宾人,她与李先生于1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于10月按揭购买了一套房,总价50万元。买房时,她没有成都户口,丈夫有成都户口,他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时,只写了李先生的名字。龙女士说,两人以家庭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本息至今,所以她希望这个房子能确认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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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扩展资料: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分割: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 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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