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证据应该如何搜集?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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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诈骗罪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比如说通过询问相关的证人获得证人证言,还有就是通过调查来获得一些实物的证据。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42条明确的规定,证据是有种类限制的。
诈骗罪证据应该如何搜集?

一、诈骗罪证据应该如何搜集?

诈骗罪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二、具体证据类型有哪些?

物证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物证的客观性较强,比较容易查实,在证明活动中不仅应用广泛,而且有其他证据不能替代的作用。例如,可以提供线索,确定侦查方向,有时借助物证能够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可以借助物证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敦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代罪行等。物证的收集是公安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收集物证主要通过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方法来进行。收集和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宜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物同等的证明力。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制作人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附有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所有已经收集到的物证都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更不允许毁坏;对于可能产生环境和精神污染的物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管和处置。案件中的物证能附卷的都应当附卷保存。移送案件时,应当将物证随同案卷一并移送。

书证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在理解书证的概念时,应当充分注意到,现代先进技术为人们相互之间的往来所提供的手段越来越丰富,诚如人们一般所了解的,书证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可是图表或符号;形成书证的惯常工具是纸和笔,但并不拘泥于此。

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陈述,以笔录加以固定;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所以,证人应当是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能够辨别是非并正确表达的公民个人,单位不能作证人。鉴于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间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更换;证人本人也不可以仅以个人意见作证或拒绝作证;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这种“证人不可替代”的特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在当地的社会,由于诈骗罪属于刑事公诉类型的案件,所以侦查活动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实施的。所以,证据材料也是由公安机关来调取的,但是如果公民有相关的线索的话,也是可以将线索交给公安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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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需要搜集哪些证据,如何搜集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上海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
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如何收集家暴证据
离婚时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呢?因为家庭暴力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关键性理由。那么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则是需要注意的重点。关于家庭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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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暴离婚需要搜集什么证据,该怎么搜集证据
[律师回复]
一、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上海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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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需要搜集什么证据,能怎么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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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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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强迫交易罪无罪辩护的证据怎么收集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强迫交易罪无罪辩护的证据怎么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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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旦律师决定了作无罪辩护,就要敢于坚持。一些案件,由于被告人已经长期羁押,若无罪释放,被告人将来会要求国家赔偿,如果被告人及其家人不让律师做无罪辩护,那么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及其家人往往会妥协,然后迫使律师放弃无罪辩护。此时律师要敢于坚持。
  
二、强迫交易罪认定
  
(一)与一般违法的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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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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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中”认定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三)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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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装修损失是否可以要求新东家应该全额赔偿,我该如何搜集证据?   
二、我和原东家签定的是联营合同,他们提供场地和经营管理人员,我负责专柜装
[律师回复]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对新房东仍有约束力,你有权要求其执行合同,不行的话,如你合同原件还在,可起诉他,如强行清场可报一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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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搜集偷税漏税证据
收集偷税漏税证据的办法主要包括检察搜查,鉴定,询问,讯问,辨认,勘验等这一系列的办法,当然,这些办法都是只有我国司法部门在取得了相关的手续后才具备的权利。如果是普通的民众想要举报企业或者相关人员偷税漏税的,这些都是企业的核心财务状况,一般人是接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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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我开了一个公司,现在这个公司经营的很好,我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了,现在我发现有人侵权我的商品了,我正要搜集证据,那么搜集商标侵权案货物的证据应该如何来搜集?
[律师回复]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行为人被控“侵权行为”的认定。但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使得侵权证据极难获得或者即便取得却被认定为无效,无法作为定案的有效证据。就司法实践中在取证过程中应请注意的问题进行总结如下。
一、取证方法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因当事人较为了解自身权利及产品特点、技术特征及行业所涉及的范围,所以自行取证目标性较强。而律师调查取证则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专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因此建议两种基本方法应相互结合,相互补充。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的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效果是相同的。因此,当事人如能在诉前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应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及诉讼中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通常分为三类:第
一,保全被控侵权产品;第
二,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第
三,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对易拍照的被控侵权产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记录下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的方式,对易于调取的书籍、商标实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对于被控侵权人的财务账册往往采取对财务办公室突然查封的方法,责令其交出帐册。
4、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从事管理工作的部门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管理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涉及产品专利的,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样品。
5、申请海关调查取证。根据二OO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如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借助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所进行的调查及认定来保留相关证据。
6、利用侦查机关调查相关材料作为证据。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并适当降低了知识产权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这就扩大了侦查机关的办案范围。所以,在侦查机关办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过程中也可调查出许多对诉讼有利的证据。
二、取证的主要内容 在侵犯专利权案件中原告应当调取的证据主要包括:
(1)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即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对该产品的取得方式和过程最好进行公证,并将侵权产品交由公证处封存备查。
(2)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取得可向法庭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通过法院保全措施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
(3)查找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
(4)原告应就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最好为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客观证据,而不是证人证言。因为证人证言受主观因素较大且对技术问题向法庭难以口头讲清楚。提交该组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是判令被告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事实依据。 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交的证据主要包括:
(1)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产品说明)。
(2)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发票、买卖合同、视听资料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由于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构成该商标的文字、图形,也包括文字的发音、字形、图形的含义等,故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3)企业目前使用的网页、企业产品广告、企业名片等。提交该组证据的目的在于确认被告以何种形式侵犯原告的商标权及侵权行为发生的范围等。 在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交的证据主要包括:
(1)被控侵权作品、复制品,包括书籍、报刊、宣传画册、挂历。
(2)载有侵权作品的其他载体,如网页、户外广告、向公众散发的印刷品、载有侵权作品的其他有形产品、商品说明书等。同时原告在提交上述证据时应当说明该侵权作品是以何种形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如复制、抄袭、未经许可改编等。提交该组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被告开始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侵权行为的方式、实施侵权行为所达到的程度(如侵权出版物的发行量、印刷次数)等。
三、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取证时应注意“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法律根据当事人对证据的接近程度和取得证据的难易程度对该类案件特别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
四、知识产权的诉前证据保全 《关于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均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可见,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保全实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同时申请人还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诉前证据保全的过程中,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从计算机上保全证据应注意:
(1)从计算机上保全证据时,法院应先向被申请人了解与该计算机连接的出户网线及局域网其他计算机台数,以便切断该计算机与其他计算机的连接或同时停止使用,防止计算机远程控制及修改。
(2)在保全证据时,双方当事人最好均到场,由法官操作或双方均无异议人进行保全操作。
(3)所保全的证据应储存在法院器材上或当事人提供的经双方检查无内容的器材上。
(4)保全的证据载体应由法官当场封存。
(5)将上述全过程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章。
(6)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将上述过程同时进行全程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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