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注销公告在网上怎么操作?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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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合并注销需要发布相应的公告。基于现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司合并注销的简易公告可以在网上进行操作。具体的操作流程可以归纳为线上进行网络系统平台的登录、登录后按照系统的指示操作、线下线上进行公示即可。
公司合并注销公告在网上怎么操作?

一、公司合并注销公告在网上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注销公告在网上操作的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适用于网上简易注销的情况是什么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因此,公司合并注销公告如果符合简易注销的相关情况,则可以采取线上操作进行注销。具体是先进入平台进行登录,登录后填写相关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告,告告期满后对该公司予以注销。但是,需要注意若不能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注销,则只能通过一般注销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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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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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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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先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去你当初办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同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2、带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上写着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如果刻了公章,需要带上公章, 到当时办理营业执照的地方,填写《注销申请表》,就能办妥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了。个体餐饮营业执照注销是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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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偿还的相关操作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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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办理租赁合同变更的
1.变更出租人,新出租人须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并与原出租人同时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上签章认可。
2.原由个人承租,现需变更为由承租人组建的公司承租的,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并与原承租人同时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上签章认可;
3.租赁一方因单位名称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转制等情形的,须提交有关批文和新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
(二)申请办理租赁合同解除、终止的
1.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或者租赁期满需要终止合同的,租赁双方须在《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注明原因,签章认可。
2.承租人死亡,无合法同住人承租的,出租人凭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登记表原件,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3.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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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注销如何操作流程如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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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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