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担保公司主要做的业务有:贷款融资、合同担保、消费担保、信贷担保等,银行在放贷时,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的风险事项,是需要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后才可以办理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
担保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一、担保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担保公司主要做的业务有:为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汽车消费信贷担保、项目投资、融资管理等。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担保公司的有关业务事项处理情况,涉及到担保的具体业务是需要严格基于不同的担保事项来办理的,特别是对于双方就有关事项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还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担保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一键咨询
  • 165****2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主要有哪些
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总共有六个步骤:第一步为投资担保项目申请;第二步为投资担保项目评审;第三步为担保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第四步为投资担保手续的完成;第五步为担保投资后的保后跟踪;第六步为担保终止,意思是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等项目终结手续,并将所抵押的资料原件退还被担保企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主要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主要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主债务人灭失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主债务人灭失谁来承担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主债务人灭失谁来承担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某某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其理由是,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担保法》
第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第二、债的概念与保证的法理精神。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而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
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协议,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若债务人死亡就能产生保证责任消失、实体债务消失的法律效力,那么无疑市场经济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也许会出现“以死躲债”或其他侵害债务人的恶劣社会现象;保证作为保护交易安全的一种形式更是将形同虚设。因此,从法理上分析,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协议,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保证人是被保证的主合同中的第三人,他既同主合同的债务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又同主合同的债权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是保证合同的债务人;
2、保证 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3、保证的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债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相对于主债务、主合同而言,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关于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种从合同,主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消灭,但是债 务人死亡债务并不就此消灭。
1、债务人的提供的抵押物灭失的,保证人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但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应当继续作为抵押的财产。保证人只对除赔偿金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五十八条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主要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主要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您好!请问村务监督主任可以担任村主性吗?法律方面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限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规则。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规则。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限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贴等资本、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牵涉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限定事项中,通常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牵涉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任意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看。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做法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受职责。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组织,负责村民民主
主债务人灭失哪个来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主债务人灭失哪个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主债务人灭失谁来承担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某某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其理由是,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担保法》
第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第二、债的概念与保证的法理精神。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而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
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协议,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若债务人死亡就能产生保证责任消失、实体债务消失的法律效力,那么无疑市场经济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也许会出现“以死躲债”或其他侵害债务人的恶劣社会现象;保证作为保护交易安全的一种形式更是将形同虚设。因此,从法理上分析,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协议,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保证人是被保证的主合同中的第三人,他既同主合同的债务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又同主合同的债权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是保证合同的债务人;
2、保证 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3、保证的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债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相对于主债务、主合同而言,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关于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种从合同,主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消灭,但是债 务人死亡债务并不就此消灭。
1、债务人的提供的抵押物灭失的,保证人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但因抵押物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应当继续作为抵押的财产。保证人只对除赔偿金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五十八条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对中小企业或个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履约担保、再担保;对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及消费用途的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与担保有关的投资及咨询等配套服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怎么做
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的支付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的,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以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业主将被物业公司起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担保人不履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义务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主合同无效不能免除担保人的担保义务的条款是否有效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律图网:主合同无效不能免除担保人的担保义务的条款是否有效律师解答: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相关法律知识: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二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担保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