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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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处罚

一、涉嫌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怎么判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二、关于制毒物品犯罪的认定

(一)《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制毒物品”,是指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具体品种范围按照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规定确定。

(二)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

1、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2、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3、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4、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向无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者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5、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论处。

(四)为了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其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不同目的,分别以制造毒品、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预备行为论处。

(五)明知他人实施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六)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国内制造毒品犯罪形势较为严峻,与此相应,非法生产麻黄碱、羟亚胺、邻酮等制毒原料的犯罪案件频发。为从源头上遏制制毒物品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制毒物品犯罪的规定,增设了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并提高了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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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犯罪的既未遂是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为标准的,如果符合,就是既遂;否则,就可能是其他犯罪形态。运输毒品罪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是,明知运输的是毒品,而希望或放任该运输毒品行为的发生;其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实施运输毒品的行为。该罪作为行为犯,其犯罪构成的完成,在客观上不要求发生具体的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一定程度的运输行为即可。所以,只要毒品已经起运,进入运输途中,就是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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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目前,关于品种类规定了128种品。种类表规定了99种。在我国的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规定的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列为毒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二、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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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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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运输毒品有未遂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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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怎么判
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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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运输毒品该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与运输毒品怎么判刑
1、如果是他人运输毒品,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2、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运输毒品罪怎样认定
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毒品。
运输毒品具体表现为转移毒品的所在地,如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但应注意,从结局上看没有变更毒品所在地却使毒品的所在地曾经发生了变化的行为,也是运输毒品。例如,行为人先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由于某种原因,又将毒品运回甲地的,属于运输毒品。
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
二、运输毒品罪怎样处罚
毒品犯罪中,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具有从属性、辅助性特点,且情况复杂多样。部分涉案人员系受指使、雇佣的贫民、边民或者无业人员,只是为了赚取少量运费而为他人运输毒品,他们不是毒品的所有者、买家或者卖家,与幕后的组织、指使、雇佣者相比,在整个毒品犯罪环节中处于从属、辅助和被支配地位,所起作用和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小。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中的这部分人员,在量刑标准的把握上,应当与、贩卖、制造毒品和前述具有严重情节的运输毒品犯罪分子有所区别,不应单纯以涉案毒品数量的大小决定刑罚适用的轻重。
对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属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又系初犯、偶犯的,可以从轻处罚,即使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也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不能证明被告人系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的,可以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
涉嫌为贩卖而自行运输毒品,由于认定贩卖毒品的证据不足,因而认定为运输毒品罪的,不同于单纯的受指使为他人运输毒品行为,其量刑标准应当与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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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会被判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运输毒品会被判几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本条所说的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其他毒品数量大”主要包括: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油五千克、脂十千克、 叶及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伎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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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判几年
对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有拘役或管制,也有可能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非法运输的制毒物品数量特别巨大,犯罪情节非常严重,也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并处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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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运输毒品罪会要怎样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本条所说的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其他毒品数量大”主要包括:(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油五千克、脂十千克、 叶及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伎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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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供应、运输、生产等活动,严禁非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品生产管理办法》、《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品和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目前,关于品种类规定了128种品。种类表规定了99种。在我国的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规定的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发布的对品和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类、合成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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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
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
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
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
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
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
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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