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的前提以解除同居关系为前提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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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返还彩礼的前提是以解除同居关系为前提的。解除同居关系后彩礼应当全额返还,如果存在部分彩礼在同居期间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的,这一部分彩礼可以不进行返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彩礼的返还还需要双方共同来协商。

返还彩礼的前提以解除同居关系为前提吗?

一、返还彩礼的前提以解除同居关系为前提吗?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没有达成,如果解除同居关系,法律支持退还彩礼钱。

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支持诉讼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通常来说,起诉流程都大同小异,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等。2、然后到法院立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起诉,法院也会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法院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不是起诉就能胜诉,法院一般需要根据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平的判决。原告一方如果在起诉状中写漏了自己的诉求,例如共同购买的汽车可以分割但没有写在起诉状内,可能导致最终得不到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解除同居关系想要胜诉的话,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合法的主张。

三、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两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仅仅是同居关系,现在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受理的,那么双方自行分开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双方涉及到财产分割、小孩抚养问题,双方一方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走正常的民事诉讼流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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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0年农历初八,原告经媒人介绍认识被告,双方按农村传统习俗在见面时即谈结婚事宜,原告给了被告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合计6000元,嗣后一次性给被告现金38000元,一个月后按习俗举办了婚礼,但被告一直拖延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被告经常无理取闹,经常殴打原告,曾用菜刀砍原告两次,私自将家中家电家具摩托车及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与原告父母也经常吵架,经常离家不归。2012年2月份,被告离家不归至今。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行为有骗婚之嫌,致使原告为其耗费钱财且精疲力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的规定,原告为此诉请法院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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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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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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