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级别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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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级别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著作权级别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2、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二、侵犯著作权纠纷如何举证

1、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原告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举证责任

(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

(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受让人),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

(3)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属于法定的侵权情节),排除正当使用或许可使用的证据责任则由被告承担;

(4)侵权情节证据(侵权实施情况、影响范围、受害情况、损害程度等),包括经济损害和精神损害;

(5)损害大小、侵权人获利大小等请求赔偿证据。

2、作为被控侵犯著作权的被告,如何抗辩没有实施侵权,则一般应承担以下举证责任:

(1)自己是合法著作权人的证据(创作在先、授权使用、继受取得等情况);

(2)自己合法使用的证据(包括合理使用、合法使用、正当使用等情况);

(3)原告不享有著作权的证据;

(4)没有获利、没有造成损失的证据。

3、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著作权侵权损害事实已经表明了行为人违反了著作权等有关法律对其特殊的注意要求或者是对一般人的注意要求,因而无须再加以证明。在著作权领域中,法律、法规等都对相关从业者就有关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这些规范就可认为是对不特定著作权义务主体应当注意的要求。

(2)要认真考虑实施侵权行为时的环境与相关的因素,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的可能。

(3)要认真听取、分析侵权人的答辩理由,因为他的答辩属于举证的范围,切实地考察答辩理由所依据的事实。

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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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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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定罪标准:
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 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 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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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 经营报纸一万一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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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

二,上级应向下级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

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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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管辖的,应全案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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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标的额标准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高级人民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等。依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和中级人民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山东省的相关规定:高级人民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济南、青岛市中级人民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烟台、临沂、淄博、潍坊市中级人民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济宁、威海、泰安、滨州、日照、东营市中级人民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德州、聊城、枣庄、菏泽、莱芜市中级人民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国内民商事案件;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依照专门管辖规定,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青岛海事管辖第一审海事纠纷和海商纠纷案件,不受争议金额限制。扩展资料:民商事案件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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