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是残疾人母亲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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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残疾人母亲的独生子女首先可以享受每月金钱的补助,直到子女年满十八岁之后就可以暂停领取,且残疾人在生育的时候,产假会比普通员工多三个月的产假,且相关医药费可以进行报销。
独生子女是残疾人母亲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一、独生子女是残疾人母亲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二、残疾人能否离婚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残疾人不能离婚,残疾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没有特殊规定。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具体来说: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残疾人一方如果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供书面意见;在财产分割时,应当予以照顾。需要注意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得到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是公民的权利,残疾人与正常人一样享有离婚的权利,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此残疾人的感情破裂后也可以离婚,只要根据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即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残疾人提出离婚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由司法机关作出合法的判决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若为残疾人子女有什么优待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且在孩子14周岁之前,领取孩子独生子女费的。而且也没有残疾人不能够进行离婚的规定,我国婚姻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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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证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证享受什么待遇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这个是国家之前的政策,现在因为养老金的缺口,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了,如果你在国企,每个月比别人多拿5块钱独子证得费用,以后取不取消就不知道了。这个待遇已经有几十年没变过了。
1、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目前未目前截止时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探亲假根据法律的规定,独生子女与探亲假能不能享受没有明确的联系,能不能享受探亲假主要依据职工是不是和配偶、父母生活在一起。《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二、单位不批探亲假合法吗单位拒绝你休探亲假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规定的,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同意休探亲假。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根据劳动法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负担。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已婚职工仍然享有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的权利,只不过是每4年享受一次。你所在单位以已在本地结婚为由剥夺你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的权利,是违法的。
三、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在我国目前继承实务操作中,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且看下面案例独生子女继承遇到的困难:案例:独生子父母双亡,股票、房产继承难已到不惑之年的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刘先生的母亲郝老太太全权处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刘先生继承。不过,在继承遗产时,刘先生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同为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谁呢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妻子,要求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西城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不得不撤回了,另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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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后是不影响其它待遇的,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都不影响,而且如果职工是因为车祸认定为工伤的,即便是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车祸的肇事方还会支付民事赔偿,这两个并不冲突。职工被认定工伤,经过鉴定后就可以拿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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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二、单位不批探亲假合法吗单位拒绝你休探亲假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规定的,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同意休探亲假。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根据劳动法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负担。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已婚职工仍然享有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的权利,只不过是每4年享受一次。你所在单位以已在本地结婚为由剥夺你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的权利,是违法的。
三、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在我国目前继承实务操作中,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且看下面案例独生子女继承遇到的困难:案例:独生子父母双亡,股票、房产继承难已到不惑之年的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刘先生的母亲郝老太太全权处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刘先生继承。不过,在继承遗产时,刘先生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同为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谁呢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妻子,要求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西城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不得不撤回了,另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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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三级听力残疾能享受什么待遇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治疗费:必须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具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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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工伤保险基金应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7、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或者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8、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陕西省实施
三级听力残疾能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三级听力残疾能享受什么待遇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治疗费:必须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具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康复费:工伤职工在具备资格的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工伤保险基金应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7、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或者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8、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陕西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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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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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二婚独生子女能享受国家待遇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前独生子女有很多优惠,那要是领养的孩子算独生子女吗?接下来由律图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已婚未育的情况下合法收养一个小孩后,按政策是允许再生育一个小孩的,既然允许生育,那当然不能算独生子女了。但如果在收养一个小孩后,放弃生育指标,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证,那就是独生子女。已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将按规定继续享受奖励大家可能最关心的是,如果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话,还能再享受到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吗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之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的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要求再生一个,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此前享受的也不用退还。

一,国家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

二,家庭规模小型化,少子和年老家庭增多

三,人口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年化规模大速度快,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为应对新的人口发展形势,通过单独两孩政策,更加了解了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预期,对目标人群,政府心里更有数。所以,十三五初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正当其时。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会带来人口激增吗王培安用一串数字说明:未来几年人口的增长符合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现阶段符合条件的夫妇约有九千万对。政策实施后,近几年出生人口规模会有明显增加,预计最高年份可突破两千万。但都在预期目标之内,它会对妇幼保健、入托入学带来一些挑战,但通过加大投入、盘活存量、做好工作,是完全可以应对的。全面二孩政策何时才能真正落地是不少家庭关心的内容,对此,王培安透露,预计明年一季度前各地将陆续开始实施。按照的决策部署,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的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具体说,就是各省区市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地方法规的修订,然后就会组织实施。预计明年
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我国在制定资源环境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时,已经为生育政策调整完善预留了空间,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的能源、粮食等供给都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国家既定资源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据有关部门和专家测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资源环境有一些影响,压力略有增加,但人员、粮食等都还在规划的目标范围内,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不会影响国家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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