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述的范文如何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被告人陈述的范文的书写应当包括: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或者是认罪认罚。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流程的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是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被告人陈述的范文如何写?

被告人最后陈述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     ,在这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被害人          表示真诚的歉意,由于我的行为给你们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损害和工作上的麻烦,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其次我向     信用社和     信用社表示歉意,我保证我会尽力还清我所欠贷款,请贵单位原谅我。

另外,我想对我的行为作出解释:首先,我在贷款时并没有要赖账不还,只是因为没有抵押,又不懂法律,才想到这样的主意。我知道这种方式是错误的,但我以为只要及时把钱还上就行。贷款后,由于经营不善,没有挣到钱,我又有大手大脚的恶习,很快将钱花光,以至于不能及时还款。但是,我并没有抢劫,也从来没有抢劫的念头。如果我想抢劫,我就不会签订贷款合同。我在事后也托我的父亲还了一部分欠款,这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可以不还。

还有一点:我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在这次事件中我没有对别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因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我请求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能够考虑我的真实想法,我还有年迈的老父亲需要照料,还要努力挣钱还清欠款。请你们给我一次机会改正我的错误,让我能够用我的行动回报社会。

谢谢你们。

被告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开庭时进行陈述的,陈述的内容应该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是会遇到相关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案件的处理问题的,此时我们应当在平时就注意相关的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法定条件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告人陈述的范文如何写?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被害人陈述范文怎么写?
被害人陈述范文的书写应当包括:被害人以及被告人的的基本信息、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是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二审民事陈述范文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

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
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
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
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我父亲前几天让检察院查了,因为行贿现在要开庭了,我想问一下行贿罪的被告人陈述词范文怎么写,主要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在这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表示真诚的歉意,由于我的行为给你们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损害和工作上的麻烦,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次我向龙溪信用社和桃陂信用社表示歉意,我保证我会尽力还清我所欠贷款,请贵单位相信另外,我想对我的行为作出解释:首先,我在贷款时并没有要赖账不还,只是因为没有抵押,又不懂法律,才想到这样的主意。我知道这种方式是错误的,但我以为只要及时把钱还上就行。贷款后,由于经营不善,没有挣到钱,我又有大手大脚的恶习,很快将钱花光,以至于不能及时还款。但是,我并没有抢劫,也从来没有抢劫的念头。如果我想抢劫,我就不会签订贷款合同。我在事后也托我的父亲还了一部分欠款,这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可以不还。还有一点:我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在这次事件中我没有对别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因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我请求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能够考虑我的真实想法,我还有年迈的老父亲需要照料,要努力挣钱还清欠款。请你们给我一次机会改正我的错误,让我能够用我的行动回报社会。谢谢你们。年月日这就是一份无罪辩护中被告人陈述范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陈述书范文是怎么书写的?
离婚陈述书没有明确的格式,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能够实事求是的表达个人诉讼请求即可。离婚陈述书可以围绕家庭经济状况,离婚的事由等方面书写,还要出具证据证明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复合的可能。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目前两人因为一些事情闹矛盾了,所以想要起诉离婚,哪位知道关于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一、去法院打“离婚官司”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如下:
1、诉讼的证据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多数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来讲,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的中心确是围绕着“证据”展开的,没有证据,往往是败诉收场。例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出警记录、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会败诉告终。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很可能会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前,要冷静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开庭前该做如下:
冷静处理是核心,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答辩准备,比如根据对方诉求收集反证。
许多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不免紧张出错。特别在看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被紧张、气愤、担心的情绪困扰,其实这些都是没有诉讼经验造成的,法院一般只有在庭审时,才会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原告具有举证责任,没有证据不会采信。收到传票的被告应当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有不少离婚诉讼的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前提下,此时被告没有依据的坚持不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不好说了。打离婚官司是一件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切忌什么都说。答辩状要抓住根本,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在关键问题上给法官留下印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不足十五天的,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
在辩论阶段,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不要生气或紧张。把对方说的不实的地方,记录下来。在自己发言时,有理有据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答辩时,往往一直在纠正对方,其实这样做效果并不好,要坚持自己的思路,不要被对方打乱。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丈夫前几天要开庭了审判了,因为行贿罪,现在要做陈述,问一下行贿被告人最后陈述有什么句子,范文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在这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表示真诚的歉意,由于我的行为给你们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损害和工作上的麻烦,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次我向龙溪信用社和桃陂信用社表示歉意,我保证我会尽力还清我所欠贷款,请贵单位相信另外,我想对我的行为作出解释:首先,我在贷款时并没有要赖账不还,只是因为没有抵押,又不懂法律,才想到这样的主意。我知道这种方式是错误的,但我以为只要及时把钱还上就行。贷款后,由于经营不善,没有挣到钱,我又有大手大脚的恶习,很快将钱花光,以至于不能及时还款。但是,我并没有抢劫,也从来没有抢劫的念头。如果我想抢劫,我就不会签订贷款合同。我在事后也托我的父亲还了一部分欠款,这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可以不还。还有一点:我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在这次事件中我没有对别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因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我请求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能够考虑我的真实想法,我还有年迈的老父亲需要照料,要努力挣钱还清欠款。请你们给我一次机会改正我的错误,让我能够用我的行动回报社会。谢谢你们。年月日这就是一份无罪辩护中被告人陈述范文
原告的离婚陈述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开庭时,陈述词没有一个规定的格式,主要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如实陈述即可,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居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二、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
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原告的离婚陈述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开庭时,陈述词没有一个规定的格式,主要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如实陈述即可,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居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二、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
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醉驾法庭陈述范文应该怎么写
醉驾法庭陈述范文表达自己知道错了,会悔改。由于自己的法盲,给社会给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带来威胁,现在本人知道自己的错了,并且已经后悔了,接下来会好好的认真改造然后接受处罚,并保证以后不会有此类事件发生。请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原告的离婚陈述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开庭时,陈述词没有一个规定的格式,主要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如实陈述即可,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居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二、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
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诉讼案情陈述范文怎么写?
1、男女双方身份信息。2、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3、抚养费的约定。4、探视权的约定。5、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6.双方签字。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损害鉴定陈述书范文
医疗损害鉴定是由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制作出来的,合法程序的制作是具有法律效力,还可以成一个重要的证据。而且发生医疗损害必须走一个鉴定程序,这样才能给后续赔偿问题打下基础。
10w+浏览
庭审后原告的陈述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诉讼法虽然没有严格规定当事人陈述的种类,但是根据不同的标准,仍可以对当事人陈述作不同的分类。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例如,原告向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还等情况,要求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在这里,原告向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经审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可见,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性和利己性的特点,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在这里,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可见,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即为承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所谓口头陈述,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方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直接表达出来。在询问当事人、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表达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时。往往直接用口头方式。一般来说,在诉讼中,既有书面陈述又有口头陈述,书面陈述缜密,口头陈述朴实,两者各有所长,可以相互补充。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59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性质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的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也称为最后陈述权,是指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辩护权,此外还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
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性质
1、从最本质的角度上来讲,应当说被告人之最后陈述权是属于辩护权的范畴。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内容进行辩解、反驳,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简单地说就是对控告进行辩护的权利。一般认为,辩护权具有三个特性:专属性、防御性和绝对性。最后陈述权也是具有上述三个方面的性质。最后陈述权的专属性意味着它是专属于刑事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即使有律师代为发言,也是不能限制被告人还是可以进行最后陈述。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58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便规定:“(二)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三)即使有辩护人为他作了发言,对被告人仍然应当询问他是否有为自己辩解的陈述。”在防御性方面,最后陈述权就体现得更为明显。它本来就是立法为了平衡控方和被告人的诉讼能力而多为被告人附设的一道防线,在形式上又体现为被告人作为防御一方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陈述权的绝对性应当体现为只要一个公民受到了刑事公诉和刑事审判,而不管其犯罪性质、严重程度如何,他都应享有最后陈述权。我们不能以罪轻为理由认为没有最后陈述的必要,从而限制剥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如《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在第523条规定“最后陈述的进行”时便提出:“……
5、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和辩护人要求最后发言,应当得到允许,否则导致行为无效。”
2、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之中,它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同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权相比,最后陈述权有着独特之处:一是最后陈述的主体仅是被告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辩护人代为行使,这显然有别于其他的辩护权;二是在最后陈述中,并不存在如其他辩护权中控辩双方直接意义上的对抗,在这一阶段中,只有被告人一人进行陈述,不存在控方的辩驳,其意见可得以充分提出。
3、另外,最后陈述权又不完全是一种辩护权。最后陈述权有一个功能是突显被告人的尊严感,释放被告人的内心情感。而辩护权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首先要体现为一种对抗。有些情况下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并不具有对抗性,仅仅是一些抒情性质的发挥,最后陈述权会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最后陈述权的这种性质也是由被告人的受国家追诉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这种地位意味着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要比其他任何人承受更多的心理压力。当然,被告人情感的释放也并不是漫无边际,应当是与案件有关的。
什么是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的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也称为最后陈述权,是指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其理论基础主要在于立法对刑事被告人弱势地位的特别关注以及对言词原则的体现。最后陈述程序的设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发现案件真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对旁听民众有一种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质上最后陈述权主要是辩护权,此外还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
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性质
1、从最本质的角度上来讲,应当说被告人之最后陈述权是属于辩护权的范畴。所谓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内容进行辩解、反驳,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简单地说就是对控告进行辩护的权利。一般认为,辩护权具有三个特性:专属性、防御性和绝对性。最后陈述权也是具有上述三个方面的性质。最后陈述权的专属性意味着它是专属于刑事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即使有律师代为发言,也是不能限制被告人还是可以进行最后陈述。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58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便规定:“(二)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三)即使有辩护人为他作了发言,对被告人仍然应当询问他是否有为自己辩解的陈述。”在防御性方面,最后陈述权就体现得更为明显。它本来就是立法为了平衡控方和被告人的诉讼能力而多为被告人附设的一道防线,在形式上又体现为被告人作为防御一方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陈述权的绝对性应当体现为只要一个公民受到了刑事公诉和刑事审判,而不管其犯罪性质、严重程度如何,他都应享有最后陈述权。我们不能以罪轻为理由认为没有最后陈述的必要,从而限制剥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如《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在第523条规定“最后陈述的进行”时便提出:“……
5、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和辩护人要求最后发言,应当得到允许,否则导致行为无效。”
2、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之中,它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同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权相比,最后陈述权有着独特之处:一是最后陈述的主体仅是被告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辩护人代为行使,这显然有别于其他的辩护权;二是在最后陈述中,并不存在如其他辩护权中控辩双方直接意义上的对抗,在这一阶段中,只有被告人一人进行陈述,不存在控方的辩驳,其意见可得以充分提出。
3、另外,最后陈述权又不完全是一种辩护权。最后陈述权有一个功能是突显被告人的尊严感,释放被告人的内心情感。而辩护权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首先要体现为一种对抗。有些情况下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并不具有对抗性,仅仅是一些抒情性质的发挥,最后陈述权会体现为一种情感宣泄权。最后陈述权的这种性质也是由被告人的受国家追诉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这种地位意味着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要比其他任何人承受更多的心理压力。当然,被告人情感的释放也并不是漫无边际,应当是与案件有关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被告人陈述的范文如何写?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