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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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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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我国的物权保护的规定中,如果是被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被侵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什么?

一、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有什么区别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对物诉讼。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是以相对人为对象,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损害者才可以侵害方为被告提起诉讼,故这是一种对人诉讼。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相关的民事合同的签订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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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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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想知道质押权包括一些什么,我们家看病缺钱,所以我们在想可不可以将房子先抵押一下
[律师回复]
一、质押权的含义
质押权也叫做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二、质押的分类
质押权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担保。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三、效力
(一)担保的债权
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进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从物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
2、对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
(三)对质权人的效力
1、质权人的权利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收取孳息。
(3)转质。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5)费用支付请求权。
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质权人的义务
(1)保管标的物。
(2)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
(四)对出质人的效力——出质人的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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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吗?
物权请求权不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235条到238条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是动产情况之下,那么权利人是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的,也包括有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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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包括什么具体要求
[律师回复]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作为一种新兴服务行业,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此,食品安全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一些基本要求作出规定,明确操作规范,使其更有可操作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
1.生产场所的要求。消毒服务机构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周围人群、环境产生危害;应当具备满足消毒与灭菌所需要的环境,应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环境清洁。生产布局应当合理,按照工艺流程分为待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处理区、已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交叉。各个区域应当通风、防爆、防尘、防鼠、防虫、防潮等。
2.设备设施的要求。作为消毒服务单位,具备相应的消毒灭菌设施设备是必然的要求,消毒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3.洗涤剂、消毒剂产品的要求。洗涤和消毒剂产品由于属于化学产品,具有一定的毒性,使用不当,很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标准。卫生部2020年发布了消毒剂国家标准(G
B14930.2-20
20),该标准适用于消毒剂、洗涤和消毒作用的制剂。
4.用水的要求。生产用水要符合国家相关用水的标准。
5.作好出厂检验记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消毒的餐饮具的安全负责,严把出厂关,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目前,对于餐饮具,国家有《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
B1493
4),消毒服务单位要按照该标准对本单位消毒的餐饮具逐批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的,不能出厂。对检验合格的,要随附合格证明文件,并附相关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这样可以让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及时了解使用餐饮具的卫生情况,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可以追本溯源。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如违反本条规定的要求,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什么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呢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要求自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要求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要求诚实信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要求善良风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

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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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具体如何分类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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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呢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要求自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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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要求诚实信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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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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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具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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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由于现在打算办理结婚证了,但是不知道办理的流程是什么,现在想了解一下办结婚证流程户口要求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结婚以后办理户口迁移,需带上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准迁证以后,再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参考流程如下:
  
一、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一县市: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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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请求权包括要求赔偿的权利、消除或排除危险、恢复不动产原来的模样、退还原物等权利。在债权债务中可以抵押物品做担保,也可以提供担保人来做担保,发生了债务纠纷后可以用抵押物抵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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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有哪些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有哪些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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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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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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