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调解几次会判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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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的次数是需要根据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来进行诉讼活动的。在法律的规定中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在民事的诉讼过程中,法院都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要进行调解,或者是愿意进行调解。
一般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调解几次会判

一、一般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调解几次会判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调解的次数,调解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的诉讼活动。调解是日常生活中解决纠纷常见的一种方式,出现纠纷,许多人想的就是和解,没必要闹上法庭消耗人力物力,但是调解主要还是看当事人的意愿。因此,审理后直接判决。

二、民事调解制度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法院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

调解方式就是指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所用的形式。

可以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调解,包括诉讼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书信调解等方式等。

调解的基本原则

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三条原则:即自愿原则,查明事实﹑分清事非原则﹑合法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当事人自愿原则应当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自愿和实体意义上的自愿。前者是指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用调解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为他们做调解工作解决纠纷。后者是指当事人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是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

法院开庭的基本流程首先在受理案件之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做开庭前的准备,之后再就是开庭进行审理,在这个过程中会安排诉讼的调解,但是如果双方都不同意的话,那么就算做调解不成功,之后再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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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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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然,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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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前调解,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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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然,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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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前调解,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2、调解是人民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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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然,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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