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控制行政裁量权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因为实际上法律所赋予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借鉴的,所以必须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否则就是属于滥用自由裁量权,需要对于这种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
法律规定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权?

一、法律规定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权?

法律规定控制行政裁量权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立法上允许行政机关享有自由裁量权,为的是让其解决法律的滞后性所带来困扰,解决因行政行为引发的新问题。同时,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也大量存在,这引起我们的担忧,因为这种滥用行为何时会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从得知,我们能做的是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控制核心是规范行政权的行使,使行政权合乎形式的法律,也要合乎公共法理。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权力,是社会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考量这些因素成为控制行政自由裁量的一个突破口。笔-者认为实现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应从其外部规制解析。

二、产生自由裁量权的因素是什么?

产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层面天然缺失。行政自由裁量理论出发点是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享受自由裁量权,原因在于代表广泛民意的立法机关是无法预料到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无法预料到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另一方面,法律是社会实践活动的集中表现或者提炼,落后于社会实践,立法机关更不可能预先设定适当的可供行政机关作为其执法依据的法律规范。故只好赋予行政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积累的行政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结合当前或者一定时期内的行政政策目标作为行政行为恰当与否的衡量基准,以此作出合法合理的自由裁决,如此达到实现个案正义之行政目的。

(二)行政权自身性质使然。行政职权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目的在于引导社会妥当的运行,所及的范围囊括经济、法制、治安、教育、体育等众多方面。行政权被定义为服务型的权力,面对众多的管理对象,如果事事依据现行的法律规范,将导致行政效率的低下,而这与行政权追求的效率优先的价值目标相违。基于两点,法律赋予了行政自由裁量权,以更好的服务社会和实现效能。

(三)市场经济下的规制趋渐完善与成熟,产生了一些列配套的市场规制法。然而,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它瞬间变化万千,它也有失灵的时候。在市场不能挽救社会经济之时,政府干预适时而生,并且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力度和广度不断加强,行政自由裁量亦随之扩大。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行政方面还是处理民事纠纷方面,都是有自由裁量的权利,但是这样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并不是属于无限度的。我们国家法律对于自由裁量权也是做出了一定限制性的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5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规定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权?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1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怎么控制和规范行政裁量权?
控制和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方式有六种,第一种同归法律程序规制,第二种通过立法的目的规制,第三种通过法的基本原则规制,第四种通过行政惯例规制,第五种通过政策规制,最后一种通过裁量基准规制。
10w+浏览
行政类
企业裁员如何控制风险
[律师回复] 1、裁员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达到上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定条件具体到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举证相对容易,只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定书即可,没有法院出具的相关裁定书,企业就不能以此为由进行裁员。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目前金融危机下用人单位裁员的主要理由,适用这一条件进行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了困难,且是严重的困难,这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去证明(如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举证)。而不能像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打着金融危机的招牌而进行的“裁员”,这样很容易让裁员行为陷入违法解雇风险中。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适用该条件时需注意发生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不能立即裁员,而是先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员。如果未经变更劳动合同这一法定前置程序即进行裁员,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里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同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所称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客观经济情况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发生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单位若要进行裁员,那么一定要先看看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裁员的范围内,要是不在,那么肯定就无法进行裁员了。当然,在裁员的时候有一些员工是受到照顾的,也就是不能被裁减的,而对于被裁减掉的员工,单位也是要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
前几天我单位接到一个行政处罚,我们觉得很没理由,想在这儿咨询一下大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是怎么样的?有知道的朋友吗?
[律师回复]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是什么样的吧: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4、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5、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严重的”这样语义模糊的词,又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这样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自由裁量权。
6、决定是否执行的自由裁量权:即对具体执行力的行政决定,法律、法规大都规定有行政机关决定是否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制裁法律制裁是什么关系?
行政制裁法律制裁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法律制裁包括违反宪法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还有民事制裁四种类型,所以两者是包含的关系,其中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10w+浏览
行政类
民事制裁,违宪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这些是不是都是属于法律制裁啊?
[律师回复] 不属于的,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民事制裁是对违背民事法律义务行业所给予的法律制裁。两者的共同点是违反法律义务行为的处罚,对于一些特殊的违反民事法律义务行为,也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履行民事义务。不同点在于:
1.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义务,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的法制制裁,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程序,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民事制裁是对违反民事法律义务,侵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制裁,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民事法律秩序。
2.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义务者附加新的义务,通过附加义务的惩戒,促使行为人遵守行政法义务。而民事制裁既可以表现为对行为人附加新的义务或者剥夺某种权利,惩戒行为有,以便维护民事法律秩序;也可以表现为要求行为人履行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义务,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只能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与被处罚者不存在协商处理的问题。而民事制裁是为了维护平等民事主体的权益,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何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讨价还价等方式解决纠纷。
4.处罚方式不一样。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控制生产质量问题
主要从进料检验、生产过程、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去控制,从而确保产品的整体质量。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如何对道路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律师回复] 1、 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市政道路多为政府财政筹集资金,在确定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时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随意性。另外,市政道路设计时要结合本城市的近期规划和长远期规划,综合考虑与给排水、电力、燃气及通信等管线的平面布置和交叉,避免发生大幅调整路线和管线布置冲突等现象。因此,建设单位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要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联系,协调好各个管线单位间的关系,尽可能让设计单位交出高水平的设计方案。
2 、提高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管理人员是工程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更是质量的创造者。因此,要提高施工质量就要提高施工参与人员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另外,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且责任到人,制定和完善和工程质量考核办法。对交付监理签认的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责任和大型结构物施工档案以明确质量责任。
3、 加强施工材料的控制。材料的性能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寿命,所以材料的使用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质量监管部门对工程材料的监管,应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体系,质检员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监管工程师也要严格控制材料的供应来源,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查、抽样测试和复试,以保证用于施工的材料的质量。
4、充分发挥作用。在市政建设项目中实行制度对规范施工行为及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的职权和责任,使能科学、公正、独立的开展工作,按图监理。除此以外,现场要做好质量监控,准确确定质量控制点,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做好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若发现施工单位有不规范施工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5.由于施工时对质量问题没有严格把控,道路在使用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路基坍塌、路面开裂等质量问题,影响到道路的使用。而道路工程的质量问题有可能出现在施工时的任意一环,所以施工单位应把握好每一个环节,保证施工的质量。
劳动仲裁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流程风险防控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制裁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分别是什么
刑事制裁指的就是刑罚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制裁,行政制裁指的是国家机关单位对违法者实施法律的制裁,而民事制裁指的是法院对民事违法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0w+浏览
行政类
为什么要控制发票数量开票数量少了不能开
[律师回复] 一些商业企业(如超市等)不是依据发票计算收入的,所以是不是偷税不一定,但肯定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税务局发现偷漏税的手段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举报。比如消费者举报不开发票,还有离职的财务举报(很大比例)、竞争对手举报等等,这个大家都懂不需要多说,这个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 第二种是查上下游企业的时候连带查出问题的。比如查到虚开发票的企业,接受虚开的抵扣方就肯定有问题,无非是主观故意还是不知情的区别,不知情的要做进项转出,故意的可能要坐牢;还有就是查关联公司的时候,很可能整个集团存在筹划偷漏税的情况,那就一锅端。 第三种是目前税务局最常用的,系统比对。我们国税局有一个风险识别系统,会自动根据企业的各类报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报表等)的信息分析疑点。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工业企业常年水电耗费很高却始终保持亏损,就是一种反常现象(因为亏损工厂一般都要减产甚至停工),就会提醒我们税务局要去查一下;还有发票系统未来彻底完善后,每一张专用发票都要走系统,查起来就容易得多,比如企业如果买了很多烟酒之类的非生产经营用的东西,系统就会怀疑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是多抵扣了进项或扣除了费用。这个系统非常复杂,里面涉及几百个风险点的设计。在国际税收这一块,风险提示就更多了,关联交易定价、转让费率变动、商标价格、是否符合同期资料资格、是否利用避税胜地开空壳公司避税之类的,系统都能查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系统比对主要约束的是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因为大企业的汇算清缴和同期资料都是事务所帮忙出具的,相对来说数据真实性高一些,系统分析也有意义。肯定有人会问,那如果原始数据都不真实,那税务局的系统是不是就查不出来?一般情况下,企业很难全面作假,比如某企业号称自己年年亏损好几个亿交不出税就要倒闭了,结果根据水电费可以推算出来他们每年都在扩大再生产,这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点。但确实有一些企业,能够很高明的把账面数据做到查不出大把柄,这时候就要考验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技巧了。
为什么要控制发票的数量,数量少了没法开票
[律师回复] 一些商业企业(如超市等)不是依据发票计算收入的,所以是不是偷税不一定,但肯定违反《发票管理办法》。 税务局发现偷漏税的手段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举报。比如消费者举报不开发票,还有离职的财务举报(很大比例)、竞争对手举报等等,这个大家都懂不需要多说,这个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 第二种是查上下游企业的时候连带查出问题的。比如查到虚开发票的企业,接受虚开的抵扣方就肯定有问题,无非是主观故意还是不知情的区别,不知情的要做进项转出,故意的可能要坐牢;还有就是查关联公司的时候,很可能整个集团存在筹划偷漏税的情况,那就一锅端。 第三种是目前税务局最常用的,系统比对。我们国税局有一个风险识别系统,会自动根据企业的各类报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报表等)的信息分析疑点。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工业企业常年水电耗费很高却始终保持亏损,就是一种反常现象(因为亏损工厂一般都要减产甚至停工),就会提醒我们税务局要去查一下;还有发票系统未来彻底完善后,每一张专用发票都要走系统,查起来就容易得多,比如企业如果买了很多烟酒之类的非生产经营用的东西,系统就会怀疑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是多抵扣了进项或扣除了费用。这个系统非常复杂,里面涉及几百个风险点的设计。在国际税收这一块,风险提示就更多了,关联交易定价、转让费率变动、商标价格、是否符合同期资料资格、是否利用避税胜地开空壳公司避税之类的,系统都能查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系统比对主要约束的是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因为大企业的汇算清缴和同期资料都是事务所帮忙出具的,相对来说数据真实性高一些,系统分析也有意义。肯定有人会问,那如果原始数据都不真实,那税务局的系统是不是就查不出来?一般情况下,企业很难全面作假,比如某企业号称自己年年亏损好几个亿交不出税就要倒闭了,结果根据水电费可以推算出来他们每年都在扩大再生产,这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点。但确实有一些企业,能够很高明的把账面数据做到查不出大把柄,这时候就要考验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技巧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哪些方面?
在行使行政裁量权时,应该公正、合乎情理,要采用正当的手段,要有合法的目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的处置权利,就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该权利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客观存在。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法律规定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权?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