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技术合同是基于技术的开发、技术的转让、技术的咨询等以及其他与技术相关的问题进行的全权转让的概念。
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什么?

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

(一)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问题上所确立的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二)在中国境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与中国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订立的技术合同。

(三)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但是,承包者与被承包者(企业集体)之间就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人事管理权、业务经营权以及各方面的提留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不适用技术合同法。此外,当事人一方是外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同我国法人和公民所签订的技术合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内地法人和公民之间签订的技术合同,也不适用我国技术合同法。

二、技术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随着当今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人开始意识到拥有并掌握一项技术是自己的立足之本。而技术合同就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越来越多的单位为技术人才拟定了技术合同,这对企业的长足发展也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2****3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2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技术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技术合同的适用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等,对于技术合同的签订,是适用于上述四种不同类型的技术处理情况的,具体情况下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认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叫技术入股?什么叫技术入股的范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注意事项 技术入股的教训: 1、技术跟资本合作,千万不要拿低工资,要不项目做成功或者不成功,做技术的可能都是颗粒无收。 2、签技术入股的协议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公证,或者直接转到个人名下。协议最好请律师过目,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 3、自己做技术需要不需要保留的问题。 4、另外,技术和资本合作,如果对方只是把技术人员当成打工人员一样对待,不是股东或者合作者,建议技术人员不用合作了,项目完成了必定拆伙。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由公司法72条所明文规定的,在入股之前,需要进行货币价值的估值。根据规定,可以估值额才能进行出资,否则将不能出资。在入股之后,就需要履行公司股东的职责,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身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技术服务合同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技术服务合同范围是什么
技术服务合同,法律规定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依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标的范围:
1、标的对现有产品、工艺无改进设计的合同;
2、作为标的的工夹模具及包装的设计沿用标准或定型设计的合同;
3、标的为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性通用设备的设计的合同;
4、对引进的设备、仪器的关键零部件及国产化配套件的设计、沿用已有的设计,没有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的合同;
5、标的不是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性审查和工艺文件编制,仅就描晒技术图纸、复印、翻译技术文件资料所订的合同;
6、以对原有产品工艺技术没有改进的工艺服务为标的的合同;
7、标的为采用常规手段,从事标准化计量分析测试的服务合同;
8、标的为属于简单劳动的计算机的录入穿孔、数据存储取用一类的劳务合同;
9、标的为生产销售性的试车、开机、检修一类的运用常规手段按例行程序就可以完成的工作的合同;
10、标的为无须运用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即可完成,而且也不传授、传递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科技信息服务合同;
11、标的为对农机具维修、推销新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一类的非技术性工作的合同。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务、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检索服务、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服务、重大事故定性、定量分析服务、重大科技成果的定性、定量技术鉴定、评价服务”等方方面面,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型:
(一)提供物化技术工作成果的技术服务合同。这一类型的服务合同,标的物表现为一定物化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涉及产品设计、工艺编程、设备改造、计算机程序设计、复杂的产品和材料的性能鉴定以及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的完成特定技术工作的合同。
(二)传授和传递科技知识和科技情报的合同。这一类型的合同主要涉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委托方要求被委托方对其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签订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中介方与第三方联系,希望通过中介的努力与第三方订立技术服务合同与中介签订的合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技术合同技术范围是什么?
技术合同技术范围是:产品设计服务、工艺服务、分析服务、技术应用服务、信息加工服务、技术标准制订等,对于上述情况都是属于技术合同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可以基于实际的需要来进行签订并认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技术侦查措施的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范围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察法实施生效及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
第二次修改后,原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重大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转为(监察委员会)立案侦查。采取技术侦查的机关也由人民检察院转为(监察委员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2、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
在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出台规定对此予以细化:
(一)公安机关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等案件
(二)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调查涉嫌重大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査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八条 
调查涉嫌重大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范围是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谁有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体 有权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体有以下两个: 1、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 2、医患双方当事人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该程序的启动往往需要医疗机构的报告,卫生部门认为必要;或者患者自己提出请求,卫生部门同意、许可,才可以启动。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卫生主管部门认为没有必要鉴定;或者患者及其家属提出鉴定申请,但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没有必要鉴定,或者拒绝鉴定的,则该程序是无法启动的,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启动鉴定申请的要求的。 如果是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则往往是在医疗诉讼程序前,未进入医疗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如果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往往医学会是拒绝受理的。等待的委托或者当事人的协商结果,通过在诉讼中的请求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3、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该鉴定程序在设定上是有其特殊性的,与其说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个诉讼权利,不如说是法律给了法官的一项权利。使法官在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可以更好的驾驭庭审程序,给法官的裁判提供法律依据。 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不需要医疗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也不存在当地医学会是否受理的问题,只要庭审法官认为必要的,就可以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患者或家属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一定要注意及时搜集和保护证据,如病历资料、实物、挂号证、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等。此外,还要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及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按照医学会的要求及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材料,并委派详细了解整个医疗纠纷案件、逻辑思维清晰、会说普通话的人员参加鉴定会。 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专家组成及专家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专家组成事故技术鉴定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专家鉴定组的专家依据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的,所做出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可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之 一,也是人民审判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证据之一。 患者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种类很多,除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外,还有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侵权赔偿案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不能完全满足申请方其他案件的诉讼要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侦查适用条件范围为哪些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2、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在入职一定时间会要求员工签订一份商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我想知道这个包括哪些范围?
[律师回复] 它是所有者的重要财产,而且这种财产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那么具体的分类又包括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
2、经营信息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 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 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1.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作为一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3.工艺程序。 它是指若干设备,经过特定组合,可以成为一项高效率的工艺流程。这项工艺流程便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 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5.研究与开发的文件。 公司在 文件中如何记录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是商业秘密。如设计的蓝图、图样、计算机数据、实验结果,以及具体表明开发过程的设计都属于这一类,即使是失败实验的文件和记录也属于这一类,切不可落入竞争者手中。
6.通信。 公司的一般通信信件不属于商业秘密,因为它不属于保护的对象。但有些特定的通信同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事关大局,落入竞争者手中将对对方大有帮助,这样的通讯就视为商业秘密。
7.公司内部文件。 公司有许多文件,同公司各方面经营活动有重要关系,应尽可能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如某公司采购文件中记录了该公司购买关键物资或服务的实际费用。若竞争对手看到这项文件,就可推算出公司对某些产品的定价,对其很有帮助,这样的文件就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即便是一张计算机用纸,若在上面打着表示公司在任何一个时间存货的情况,都可属于商业秘密。
8.客户情报。 客户情报是商业秘密中的重要内容。若是在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市场上向任何人出售产品,则公司的客户不能成为商业秘密。通常是在工业部门,客户名单则是受到保护的公司情报。
9.财务和会计报表。 公司的内部财务和会计报表,除向外公开的以外,应该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在发达国家,甚至公司同哪些银行有联系也可算作商业秘密。
10.诉讼情况。 一项潜在的诉讼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 因此,在诉讼尚未成为公开事实之前,也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 1
1.公司的规范和战略发展规范。 公司的长远规范,内部的运作与营销战略计划,这些,内部文件也商业秘密。令人惊奇的是,很多企业还没有注意到要保护这些文件。 因而我们可以说商业秘密是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同时商业秘密在企业中是不断产生、不断消亡的,其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对公司有利,能在竞争中获胜,经公司有意进行保密的“信息”,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都是商业秘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技术合同中技术秘密的范围有上限吗?
在技术合同中,其规定的保密范围是没有上限的。不同的技术合同类型,其规定的保密范围也不同。合同主体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定有关保密的期限、保密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业务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车辆属性车辆的属性涉及到交通事故中的通行规则和驾驶人的准驾条件。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与事故关系事故的成因分析中包括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的评估。对于已经损坏的部件:如制动系、转向系、灯光、轮胎等要判断损坏的原因及与事故的关系。
(三)碰撞形态事故的碰撞形态分析,是分析事故过程的一部分,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对车辆、人体、路面及其它物体的痕迹进行检验,解决是否发生过碰撞、怎样碰撞、碰撞造成怎样的后果等疑难问题。
(四)车速超速行驶和低速行驶(高速等级公路)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因素,运用相关理论作出车辆的行驶速度的鉴定。也可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或利用事故视屏录像进行速度鉴定和事故过程再现。
(五)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方式运用多专业技术力量,综合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事发时的交通行为方式,如:机动车当事人的驾、乘关系;非机动车当事人的推、骑关系;行人的跑、走、蹲踞、躺卧姿态。
(六)多次成伤与死亡的关系二辆以上车辆造成一人死亡,在各自对其责任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根据事故形态结合车辆、尸体的检验进行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合同包括哪些范围?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以及服务合同,对于想要与他人签署技术合同的公民、单位的来说,首先需要确定自己具体是想要获得哪种技术服务,如果是想要转让自己持有的专利,那么需要签署的就是技术转让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技术合同适用范围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