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网络推广是诈骗行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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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没有构成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情真相的行为就不算是诈骗行为。常见的网络推广属于诈骗的行为有:中奖信息、网络购物、虚假网购信息、网购金卡、不知名游戏币充值、网络贷款等都是属于诈骗行为。
医疗网络推广是诈骗行为吗

一、医疗网络推广是诈骗行为吗

如果没有构成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情真相的行为就不算是诈骗行为。

1、中奖信息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事主投机致富的侥幸心理,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刮刮卡、信件等媒介为平台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2、网络购物诈骗

诈骗分子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ATM机骗得钱财。又或者制作虚假“钓鱼网站”,以低价售货为诱惑,如网上售卖低价机票等,通过在页面设置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链接图标。

3、以虚假网购信息诱人汇款。

在当地重点论坛和网上社区发布网购信息,吸引网民到该网站。在取得网民信任后,要求网民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或转账,等网民发现上当后,将此前公布的联系电话变成空号或公用电话,而网民通过QQ、UC等即时通讯工具与其进行联系时,却发觉自己被列入黑名单。

4、以便宜货为诱饵实施诈骗。

在淘宝等大型网上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并放置特别便宜的商品,利用网民喜欢买便宜货的心理,将网民在大型交易平台的电子交易渠道转移到其设计的虚假网站进行电子交易行为。

5、“网上购物金卡”的骗局。

不法分子通过在路上遗弃“网上购物金卡”的方式诱使贪图便宜的人上当。“网上购物金卡”写明查询方式,如果拾到者照该方式网上查询,往往显示有大量余额,但这些钱只可以到该网站购物,但这其实是不法分子设下的一个“高级陷阱”,接下来通过一系列连环套骗局,骗取事主钱财。

二、网络诈骗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后,网络上的诈骗行为有很多,一般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利诱,骗取钱财等,这种犯罪手段在社会中很常见,尤其是对于老人或者是青少年,或者是社会经历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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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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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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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2、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3、可以根据目标网站的要求对甲方在目标网站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站内容是否合适做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网站推广工作不会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留在甲方网站内容违法或者违反目标网站规定时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认可,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中甲方选定的目标网站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对甲方登录和推广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甲方指定推广的网站达到目标网站要求之前拒绝为甲方进行推广工作。甲方已经了解其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工作系通过目标网站完成而并非通过乙方自己的网站完成。
第九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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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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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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