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利益的概念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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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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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期待利益的概念主要是指期待利益是指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了之后对于合同生效之后产生利益的多少的一种期待。也就是说比如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贸易买卖合同的话,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产生了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的概念是什么?

一、期待利益的概念是什么?

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所谓信赖利益是指合同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完满履行合同的信的赖而为的利益的的支出。

对于期待利 益的保护可使合同在被违反的情况下达到宛如已被履行的状态,保护期待利益可替代合同的履行。而保护信赖利益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的费用得到返还,从而使当事人处于合同订立的之前的良好状态。

二、期待利益如何认定?

认定期待利益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确定期待利益赔偿时,受害人不仅要证明其遭受的可得利益的损失确实是因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而且要证明这些损失是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的,且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应当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第二,期待利益损失的赔了偿的旨在弥补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而并不赔偿其因的从事一桩不成功的的交易所蒙受的的损失,不成功的交易所蒙受的的损失是违约方在的立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如果不成功的交易所带来的损失全了部的由违约方承担,则的是将全部风险转嫁给违约方,使违约方实际上充当了非违了约方的的保险人,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第三,在标的物价格不断波动的情况下。

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了人在订立合同时期的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

三、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中可期待利益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在现阶段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从法律的角度看,就是要不断完善各种必要的法律制度,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法律秩序。期待利益作为生产经营者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所期待实现的财产权益,理应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对期待利益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果遭到了损失的话,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期待利益的认定首先是在合同标的价格的不断波动下,始终还是会产生期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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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当得利的概念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不当得利的概念是什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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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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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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