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联建合同纠纷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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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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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划拨土地联建合同纠纷效力认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43条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就是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最后就是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够违反法律,还有就是强制性的规定。
划拨土地联建合同纠纷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一、划拨土地联建合同纠纷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联建合同纠纷效力认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43条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应该如何确认合同无效

1、无效合同的无效是一种确定的事实状态,不必有人主张其无效,也不必确认其无效,其本身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2、对合同是否无效有争议的,当事人有权主张其无效并加以确认。

3、不只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无效确认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也可以由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行使,而不仅仅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才有权行使。

4、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一般来说,没有权力主张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也不能主动宣告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纠纷的民事纠纷性质,决定了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不能随意主张合同无效,除非该无效合同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5、行政机关在一定的场合下,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由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自己来确认合同无效,还是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理或仲裁,或者请求其他主体以仲裁人的身份确认合同无效,都是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因而,如果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对他们的合同纠纷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则可以以中间人的身份对纠纷进行调解,并对合同是否无效作出确认。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签订划拨土地合同,还是签订其他类型的合同,都必须要注意合同的效力,因为如果合同没效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了,所以一定要予以重视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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