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债共签什么时候实施?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共债共签目前已经实施。实际上是在我们国家最新的《民法典》当中已经有所规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事人如果是共同签订的债务合同的话,那么是应当共同承担相关的债务,同时如果是属于事后追认的话,也是需要承担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什么时候实施?

一、共债共签什么时候实施?

共债共签目前已经实施。实际上是在我们国家最新的《民法典》当中已经有所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就是包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当事人为了生活需要,所以借的一些钱,还有就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他人签订借款合同,这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一些债务,必须要共同偿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共债共签什么时候实施?
一键咨询
  • 146****6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4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什么时候能实现共债共签?
共债共签是在2021年1月1日起成立的,现在已经实现共债共签了。主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023新民法典共债共签实施了吗?
新《民法典》共债共签已经实施了;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订的借款合同就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进行签订而在事后进行追加,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共同的债务,共同的债务共同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共关系实施的依据是
[律师回复] 公共关系活动必须始终坚持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事实原则。
真实是公共关系的生命。尊重事实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决定公共关系活动成败的因素很多,但首要的和量基本的因素在于公共关系工作人员能否准确地把握事实。事实是公共关系产生的根源,没有事实,就没有公共关系;事实是公共关系工作得以开展的动力,没有公共关系人员对事实的准确把握和符合实际的客观分析,公共关系工作就难以开展。
2、公众利益原则。
公众的理解与合作,意味着市场的拓宽,组织在制定计划和确定目标时,必须将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一要求组织在一切活动中尊重公众利益,二要求求组织承担社会责任,三要求组织满足公众需求。
3、社会效益原则。
社会效益,既包括了社会组织的自身利益,也包括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它是二者根本利益的总和,是立足于整个社会而言的。
4、科学指导原则。
现代组织的公共关系活动,必须借助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公共关系的一般方法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相结合,首先需要用科学的方法,在量的层次上考察组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考察公众的构成及其变化,从而获得各种具体的材料和数据。
其次还要十分重视人文主义方法,注重定性研究方法,因为公共关系活动是与人打交道的,人具有主体性。科学主义对描述公共关系的表象有重要作用,但公共关系的深层结构必须由人文主义来解释。公共关系的具体方法是双向沟通的方法,一方面组织向外传递信息,使公众认识和了解组织,另一方面组织从外部反馈信息,通过了解舆论和民意来调整和改善组织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目前共债共签能实现吗?
目前共债共签已经可以实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首先应该考虑共债共签的原则,共债共签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的时间内,如果不是双方都签字的债务,这项债务就不能属于夫妻的公共的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退休金什么时候实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号左右将应发放的退休养老金下拔给每位退休人员的银行帐户上;有些地方退休时约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不是统一的,目的是为缓解领取的高峰而分批发放的;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社保局去咨询,或者问一下已经在拿退休金的人。《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次月开始可以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工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目前共债共签能实现吗,夫妻共债共签是怎样回事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目前共债共签能实现吗,夫妻共债共签是怎样回事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公积金什么时候能实施?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法制办就住建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装修、自住房租金、物业费等用途均可提公积金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均可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或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职工有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种情况可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条例》规定,只要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体户也可缴存公积金  修订稿还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金额“限高保低”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骗贷住房公积金或被处3倍罚款  新条例不仅仅放宽了提取条件,还针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条例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将被责令退回,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送审稿明确,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少一宽什么时候实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两少一宽没有废除。具体废除时间尚未知晓。 2、两少一宽”,即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这是我国的民族刑事政策,民族刑事立法应当将这一政策上升为法律,使之具体化、条文化。 3、所谓“两少一宽”,即1984年第5号文件提出的:“对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对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 4、所谓少捕,是指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 5、所谓少杀,是指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罚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 6、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关於进一步开展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第十五条,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都要坚决依法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实施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已经实施了,自《民法典》生效之日起实施。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共债共签什么时候实施?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