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诉讼代理人是律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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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普通人。诉讼代理人一般情况下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话指的是按规定能够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通常法定代理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授权的律师。
一般诉讼代理人是律师吗?

一、一般诉讼代理人是律师吗?

诉讼代理人不是必须是律师的,首先诉讼代理人和律师是两个概念, 诉讼代理人和律师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先说诉讼代理人:按照要求诉讼代理人可以用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实施诉讼,或接受别人诉讼;但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内,或者是当事人指定的权限内的。

具体来说,诉讼代理人还有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之分,按照规定,法定代理人指的是按法律规定享有并能够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邀请并给予授权委托情况下发生的诉讼代理;法定代理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授权的律师,该律师即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说诉讼代理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律师。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以下为具体说明:

1、哪些人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按我国法律中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意见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相关规定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存在损害被代理人相关利益的可能性的人,当然还有被法院认定为不适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以上这些人都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举例子来说,所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成年人,被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不能有效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一定意义上来说,诉讼代理人就是设法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人,哪些有潜在可能性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人肯定也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还有就是被法院认为不适合作为诉讼代理人,这一条是没有一个定性概念的,具体还得有司法部门在相关法律活动中视情况而定。

2、哪些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相关法律中也有规定能够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说明,在我国能够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要人员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是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和经法院许可的人员;首先说律师,众所周知,律师就是专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执业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所以律师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和诉讼经验是相当丰富的,一定程度能够最大化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数据显示目前诉讼代理人的主力军就是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这个概念很好理解,简单地说就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这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等;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是当事人单位推荐的这一类人主要是有我国现行的代理制度催生的,相关的社会团体能够更好的反映团体的意愿,例如妇联、工会等,妇联就可以推荐其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还有一类是经法院许可的人员,当事人可以委托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合法公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只要经过法院的许可就可以,这类人是相关司法部门视情况而决定的,因此经法院许可的人员这个概念是个弹性规定。

由此可见,有些人对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并不是特别清楚,认为所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都必须是律师,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只不过说因为律师是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可能相对来说是比较专业的,但是委托普通的公民代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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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才学习了一些关于婚姻法的内容,但是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的是,不同意离婚诉讼代理词一般要怎么办啊?
[律师回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经过刚才的开庭审理,结合审判过程中归纳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在婚姻基础方面,原、被告于2003年步入婚姻殿堂,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可以看出原被告是基于感情的成熟而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此可见,原被告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
(二)婚后感情方面,婚后原、被告二人关系相敬如宾,至今已有××年之久,夫妻双方感情深厚。在原被告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为了家庭的共同幸福,购买并且装修了福州市鼓楼区××号楼房,总共投入30多万元。以上述情况能充分证明,原被告双方感情深厚。
(三)至于离婚原因,虽然原告在起诉状诉称:“婚后半年之久,夫妻感情一直很不和谐,三日一吵,五日一跤,最后感情完全彻底破裂。”但这纯属无稽之谈。被告结婚前,在××省还有房子,在××省有两个鞋店和现金20万余元,被告因与原告结婚,把××省的房子也卖掉了,双方结婚后,就用被告的这些财产一起做生意。双方婚后十几年,不可避免发生争吵,实属正常,并未影响夫妻感情。代理人认为,夫妻间偶尔的争吵,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四)就夫妻感情的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来看,原被告之间虽偶尔有些小争吵,但属于夫妻间的正常生活状态,并且被告诚心维护原被告的幸福婚姻。近三年以来,原告想住在乡下,不愿意去福州居住,因此被告平时也会打电话问候原告,被告以及被告的子女常捎带钱给原告。
综上,代理人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被告有与原告继续在一起好好过下去的强烈愿望。因此,建议法庭维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
二、关于争议房产系“小产权房”,希望法院对其现状进行维持。
根据我国目前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国家对城镇居民购买坐落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的行为不承认其合法性。小产权房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获益的,是履行原买卖合同获得的利益,只有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才可能因为合同的履行获得房屋价格变动的收益,而买受人购买的“小产权房”的行为法律不承认其合法性,因此不同意将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希望法院对其现状进行维持。
假如法院要判决离婚,对该房产建议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因该房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双方为购买“小产权房”的“投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不能因此获得增值,因此,其买卖双方仅存在合同债权关系,当时该房是25万元购买的,此25万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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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不同意离婚诉讼代理词一般要怎么办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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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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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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