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离职后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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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体户口离职后可以与单位协商挂靠在单位的名下;也可以直接迁回到原籍,但这也是要确定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办理;如果都不行就可以直接转到当地人事代理或者人才服务中心。
集体户口离职后怎么办?

一、集体户口离职后怎么办?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在符合户口迁入地(原籍)的户籍准入政策、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回原籍挂靠(不改变户口性质);

2、当事人再次实现就业后,户口也可以迁入用人单位挂靠;

3、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还可以购房入户;

4、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集体户口是什么?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三、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有什么区别?

从形式上而言: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

从本质而言: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都是受认可的。但是之间还是有区别,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是集体户口则孩子不容易落户;若是长期无住房、没有工作等,集体户口可能会被清理,所以落在集体户口上后,最好尽早转为个人户口。

个人户口即指的是家庭户口,在中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

综合上面所说的,集体户口中就是属于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独立的户口,如果自己的户口挂靠在单位,而自己也辞职,那么此户口就需要调走,因此,对于自己就需要重新考虑户口办理的相关事项,可以与单位协商继续的挂靠,也可以迁回到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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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辞职后会转到公司所在地或者是转到原籍,一般个人辞职的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到下家单位即可,集体户口辞职比个人辞职手续多了一点,转回公司所在地需要到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登记,转回原籍需要到当地的社区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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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辞职有补偿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办离职手续,对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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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集体合同有哪些?
[律师回复] 最好以工会名义与企业签订。给你一个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构建新时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企业与工会经充分协商,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
第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反映特别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休息的,其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第六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休息一个小时。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企业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①单胎顺产者,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④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十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对女职工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检查,所需经费由单位行政出资。  第十三条:女职工生育、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武汉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在单位调整或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应按出勤对待,不影响参加调整或增加工资。  第十五条: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期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上环、取环、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可享受计生假,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第十七条: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  第十八条:晚育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其配偶享有十天的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十九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折发人民币10元)。  
第二十条: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分配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企业行政每年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行政)代表:乙方(工会)代表:
北京集体户辞职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北京集体户辞职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北京集体户口辞职后怎么办
① 购买住宅房屋(70年产权房)并迁入,现在买小的老房子大约需要2-300万元,这是最好也是最贵的解决方案;
② 新单位有集体户口,可迁入新单位;
③ 有些人才交流中心有集体户口,可迁入带为管理。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收管理费了,所以人才交流中心基本不愿意再办理此项业务了;
④ 与原单位协商继续放在原单位,这种方法是下下策,以后出国、结婚、生子都会不方便,而且难免原单位不配合你办理业务,因为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⑤ 还有一种大部分人做不到的方法,就是投亲靠友,只要在北京有亲属,即可迁入他的户口本,但是现在不能享受相关的入学等政策,北京对如何还是比较开放的,只要是北京市户口在北京市内都可以自由迁移。
二、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
1、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集体户口分为三类校集体:学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2、有些人是北京集体户口,因考虑到结婚生子的需求,现打算让集体户口落户到个人户口。买房能够落户北京,但是有一些房子的性质,买了房也不能办理落户。如果父母落户了北京,他们下一代的落户是随父母户口的,所以需要单位开接收证明,这个证明不占用单位的户口指标,可是北京市只规定了女方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男方单位如果不想接受是可以不接受这个孩子的。所以需要去和单位协商。对于买房类型的问题,其实购买北京的商品房,已购公房,回迁房,央产房,满五年经济适用房都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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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户口离职后怎么办?
集体户口离职后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式:1、找到新工作之后转移到新公司所在地的集体户;2、转回原籍,即转回老家所在的地方。至于在哪个地方落户,得根据当事人自身的意愿来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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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户辞职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北京集体户口辞职后怎么办
① 购买住宅房屋(70年产权房)并迁入,现在买小的老房子大约需要2-300万元,这是最好也是最贵的解决方案;
② 新单位有集体户口,可迁入新单位;
③ 有些人才交流中心有集体户口,可迁入带为管理。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收管理费了,所以人才交流中心基本不愿意再办理此项业务了;
④ 与原单位协商继续放在原单位,这种方法是下下策,以后出国、结婚、生子都会不方便,而且难免原单位不配合你办理业务,因为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⑤ 还有一种大部分人做不到的方法,就是投亲靠友,只要在北京有亲属,即可迁入他的户口本,但是现在不能享受相关的入学等政策,北京对如何还是比较开放的,只要是北京市户口在北京市内都可以自由迁移。
二、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
1、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集体户口分为三类校集体:学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2、有些人是北京集体户口,因考虑到结婚生子的需求,现打算让集体户口落户到个人户口。买房能够落户北京,但是有一些房子的性质,买了房也不能办理落户。如果父母落户了北京,他们下一代的落户是随父母户口的,所以需要单位开接收证明,这个证明不占用单位的户口指标,可是北京市只规定了女方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男方单位如果不想接受是可以不接受这个孩子的。所以需要去和单位协商。对于买房类型的问题,其实购买北京的商品房,已购公房,回迁房,央产房,满五年经济适用房都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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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体户口离职后怎么办?
离职之后但是人必须迁出公司的集体户口,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1、在当地落户,办理个人户口;2、投靠在当地的亲戚,办理投靠落户;3、返回原籍落户。返回原籍落户是比较容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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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后职工的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1.集体企业改制是属于上个世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移过程中的特殊产物,集体企业改制指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进行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社会系统工程。企业改制如何对职工进行安置,已经有许许多多的实际的例子。
2.实践中,对集体企业的改制存在许多类型,但基本类型仅有二种。一种类型简称狭义的集体企业改制,是指被改制的集体企业的原管理者成为改制后新设立公司(企业)的股东,另一种类型简称为广义的集体企业改制,是指被改制的集体企业的原管理者不是改制后新设立公司(企业)的股东。改制实务中,集体企业的改制绝大多数都是狭义上的集体企业改制、即集体企业的原管理者或经营者成为被改制后新设立公司(企业)的股东。所以,企业改制如何对职工进行安置,关键是看企业进行的是哪一种的具体类型。而且,每个地方会根据地域不同略有不同。
3.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集体企业改制实际上是被改制的企业与其他参与改制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调整的过程;从改制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对集体企业的出资结构(股权结构)、内部治理结构,企业利益分配结构、劳动用工制度、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微观企业制度进行的一系列相配套调整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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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户辞职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北京集体户辞职应该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北京集体户口辞职后怎么办
① 购买住宅房屋(70年产权房)并迁入,现在买小的老房子大约需要2-300万元,这是最好也是最贵的解决方案;
② 新单位有集体户口,可迁入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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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还有一种大部分人做不到的方法,就是投亲靠友,只要在北京有亲属,即可迁入他的户口本,但是现在不能享受相关的入学等政策,北京对如何还是比较开放的,只要是北京市户口在北京市内都可以自由迁移。
二、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
1、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集体户口分为三类校集体:学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2、有些人是北京集体户口,因考虑到结婚生子的需求,现打算让集体户口落户到个人户口。买房能够落户北京,但是有一些房子的性质,买了房也不能办理落户。如果父母落户了北京,他们下一代的落户是随父母户口的,所以需要单位开接收证明,这个证明不占用单位的户口指标,可是北京市只规定了女方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男方单位如果不想接受是可以不接受这个孩子的。所以需要去和单位协商。对于买房类型的问题,其实购买北京的商品房,已购公房,回迁房,央产房,满五年经济适用房都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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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大集体改制退休职工有补偿金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按一年计算。养老金医保特别规定养老保险——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3,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不计算工作年限 
1,包括在岗、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休长假、混岗(未参加国企改革);实现灵活就业的,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截止时间为今年的11月30日、“两不找”,按不高于当地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今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被用人单位录用的,由职工个人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续接手续,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扣除,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每满一年的、长期学习;灵活就业的。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2006年12月31日前在册,其余额用于职工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离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前连续离岗时间达一年以上)包括停薪留职,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离岗职工。医疗保险——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计算补偿金年限时,市,由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何认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是指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但符合《哈尔滨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规定的企业。由于职工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间,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12月31日,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去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可为退休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实发468元、内退的职工,可按照《哈尔滨市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试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市)经济补偿金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00%—130%确定。其中,并且在改革结束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职工。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随新的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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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转集体户口需要什么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移原因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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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
第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反映特别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休息的,其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第六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休息一个小时。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企业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①单胎顺产者,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④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十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对女职工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检查,所需经费由单位行政出资。  第十三条:女职工生育、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武汉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在单位调整或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应按出勤对待,不影响参加调整或增加工资。  第十五条: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期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上环、取环、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可享受计生假,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第十七条: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  第十八条:晚育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其配偶享有十天的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第十九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折发人民币10元)。  
第二十条: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分配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企业行政每年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行政)代表:乙方(工会)代表:
集体企业破产了,职工有什么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市中区土主镇原乡村集体企业福达苎麻纺织总厂职工代表向本报服务热线反映,工厂于2002年5月宣布破产,并进行拍卖,目前清算已进入后期工作,然而100多名职工获悉,工厂将以职工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临时工”为由不予经济补偿,不考虑相关社会保险事宜。  据了解,福达厂创建于1986年,属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福达厂的发展对土主镇今日纺织产业的形成和繁荣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至1995年1月1日始,福达厂与另一纺织企业市中区三凌织布厂达成租赁协议,将福达厂租赁与三凌厂,租期为10年。2002年5月,福达厂因负债数千万元,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拍卖700多万元,并成立清算小组进入清算程序。  在土主镇采访,记者每到一处,便有原福达厂职工和职工家属将记者团团围住,他们说,“1986年我们齐心协力将厂建成,从创业之初的低工资低报酬干到企业破产近20年,作为与企业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职工,我们对企业怀着很深的感情,企业破产,我们得不到任何补偿,我们将面临吃饭问题,我们希望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避免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另据了解,职工们在进入福达厂时,还缴纳了800—3000元不等的保证金(有的载明为入股金,有的载明为集资款),职工反映,这部分钱通过努力也只退了约70%。几经努力,记者与福达厂破产清算小组组长、土主镇镇长王孝军取得联系。王孝军称:“具体到哪些人该补偿,哪些人没有补偿,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对结果不服,职工们可以或向上级部门反映。”  然而,记者了解到,企业破产作为特殊诉讼,如果一旦程序终结,福达厂即自动消失,其法律主体单位都不存在了,职工们又该向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另据职工们反映,福达厂曾有50多名职工通过劳动部门与福达厂签有劳动合同。据悉,这一部分人将得到经济补偿———虽然,在这部分人中,有不少人未到企业上过一天班。  通过采访,几个问题成为双方僵持的焦点:
一、1995年福达厂租赁给三凌厂,职工是否转变身份不再是福达厂职工;
二、职工与福达厂签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就能决定职工有无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当初的保证金(或曰股金,或曰集资款)如何处理。通过努力,记者找到了福达厂与三凌厂当初的租赁合同。合同载明:租赁期内原甲方职工(福达厂)要求离厂,其保证金由乙方(三凌厂)酌情付给……租赁期满后,乙方按实际有保证金的人数和金额归还甲方。  可见,合同表明的法律关系是财产,即物的租赁,职工劳动关系未发生实质改变。即使退一步设想,福达厂认为租赁改变了职工身份,那么1995年至破产时的2002年,租赁方三凌织布厂也并未认同职工工龄为自己负责,其间7年的职工工龄难道因此自动蒸发再者,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1994)481号文件以及最高(2002)23号司法解释
第五十六条,职工与企业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签订合同的过错在企业而不在职工。  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对企业享有补偿金请求权;而且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职工为
第一顺序清偿人。具体为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解决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对于职工所缴保证金,显然违法,应足额附息退还;如为入股股金,按照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职工是否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如论为集资款,按法律规定,除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外,任何人和组织无权集资。  (编辑:破产清算)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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