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需要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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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报债权需要的材料有债权申报书、债权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利息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申报债权需要哪些材料?

1、《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4、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交资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核对后退还;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3、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综上所述,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且关系人有权利查阅债券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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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债权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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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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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6)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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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及登记造册 1、申报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人民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登记造册 人民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 编制债权表时,对于非金钱的债权,应当按照标的物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履行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算定。对于以外币计算的金钱债权,按照破产案件受理时的人民币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换算。登记造册时,应当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予以分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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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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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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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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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申报的证明材料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申报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债权申报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及登记造册
1、申报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人民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登记造册
人民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
编制债权表时,对于非金钱的债权,应当按照标的物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履行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算定。对于以外币计算的金钱债权,按照破产案件受理时的人民币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换算。登记造册时,应当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予以分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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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有哪些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相关知识:债权申报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3、登记造册
人民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
编制债权表时,对于非金钱的债权,应当按照标的物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履行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算定。对于以外币计算的金钱债权,按照破产案件受理时的人民币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换算。登记造册时,应当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予以分别登记。
债权人申报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二、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及登记造册 1、申报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人民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登记造册 人民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 编制债权表时,对于非金钱的债权,应当按照标的物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履行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算定。对于以外币计算的金钱债权,按照破产案件受理时的人民币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换算。登记造册时,应当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予以分别登记。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生活中,债权人合法讨债的途径有很多,比如:诉讼等,但有些债权人可能会顾虑到诉讼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这给你讲述一种高效、合法的讨债方式,那就是申请支付令。那么,呢?换句话说,该如何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讨债不成时,只知道,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二、如何申请支付令要债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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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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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人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四、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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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债权人申请债权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破产企业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申报的流程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二、申报的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复议。 四、债权逾期未报的后果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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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权申报要提供的材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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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有哪些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相关知识:债权申报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3、登记造册
人民对于申报的债权,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债权表。
编制债权表时,对于非金钱的债权,应当按照标的物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履行地的平均市场价格算定。对于以外币计算的金钱债权,按照破产案件受理时的人民币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换算。登记造册时,应当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予以分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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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应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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