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上诉能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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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事人上诉是不能增加诉讼请求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中,如果是我国的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当事人上诉能不能增加诉讼请求?

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一般是不允许的,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一般情况下,上诉时是不能增加诉讼请求的。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二审开庭与一审相同,但重点是上诉请求。

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②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③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④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改判适用下列: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②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一般是不允许的,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上诉权,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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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解读:此条规定,申请再审的主体不仅仅局限于原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各方当事人,还可以是案外人。此外,最新版《民诉法》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新修订的《民诉法》于08月31日通过,01月01日实施。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应当是“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第三十三条人民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最新版民诉法140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要分情况对待。
1、再审裁定直接提审且没有发回重审的,则当事人无权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
2、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也就是指令再审的,则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述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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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性别,出生日期,汉族,住址。变更后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陈___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____元。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被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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