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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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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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带的材料不同。(一)协议离婚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等。(二)诉讼离婚材料:1、起诉书;2、身份证、户口本;3、家庭财产清单;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的相关材料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材料:

1、起诉书;

2、身份证、户口本;

3、家庭财产清单;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离婚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吗?

协议离婚是必须要有离婚协议,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对夫妻财产抚养权以及共同债务问题形成一致意见,达成离婚协议。而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是起诉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要知道,我国是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但每一种离婚方式下均需要满足对应的条件,否则的话最终无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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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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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5、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
(1)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2)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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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次抚恤金发给家属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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