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98人
专家导读 并不是所有的司机存在醉驾行为,出现交通事故,都要承担全部责任,具体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之后出具的,对处理交通事故很有用。

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一、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

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3、醉驾可处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处6个月以下拘役

二、醉驾入刑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一)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五)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吊销驾驶证 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

无论酒驾还是醉驾,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出车祸,并不一定是全责,醉酒驾驶入刑之后,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司机要由公安机关约束到酒醒,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暂扣司机驾驶证半年,对机动车司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一键咨询
  • 156****5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0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醉驾入刑的处理方法有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一个朋友开车出了车祸对方全责醉驾死亡 问下车祸全责方醉驾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行为存在哪方面的危害?
[律师回复] 您查当地的居民收入,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以上是对车祸全责方醉驾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发生车祸后新交规醉驾负全责吗
相关法律制度中并没有规定过在交通事故中一定是醉驾一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的作用以及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当事人醉驾,但对方也有一定责任,也有可能醉驾一方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表哥醉驾出车祸了,我们大家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咨询下醉驾出车祸怎么处理流程呢?
[律师回复] 醉酒 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的事故处理,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刑拘。
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流程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 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醉驾出车祸怎么处理流程的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醉驾出车祸全责吗?
一般醉驾出车祸不一定是全责的,如果遇到对方有违反交通的规定,也是会减少醉驾驾驶者的责任;这都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划分责任;但对于醉驾肯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醉驾无证驾驶出车祸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醉驾车祸全责赔偿标准
标准如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按照规定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醉驾拘役的地方全是醉驾的人吗
[律师回复] 一、醉驾拘役的处罚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醉驾拘役的地方
一般来说,醉驾拘役的拘役期限都是在三年以下的。因此这些三年以下的犯人一般都是在看守所进行判处,而不会去到监狱。而在看守所里面,关押的是各种犯罪人员,所以在看守所里面,不会只是关押醉驾拘役的人。因此关押醉驾拘役的地方里面,关押的也不全都是醉驾的人,有各种各样的犯人,一起接受关押的处罚。也就是说,由于同样都是属于拘役的犯人,因此会全都关押在同一个看守所里面。
三、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醉驾无证驾驶出车祸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机动车醉驾出车祸全责吗
法律没有规定醉驾出车祸以后,一定由醉驾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驾驶员也涉嫌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方驾驶员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是根据驾驶员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的作用以及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醉驾无证驾驶出车祸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醉驾无证驾驶出车祸了,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醉驾无证驾驶出车祸了,怎么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醉驾 > 发生车祸醉驾一定是全责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