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资并购的国内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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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被外资企业并购的国内企业来讲,当然不能因为企业并购就单方面辞退员工,虽然企业被并购以后,资产整体都归属于外资企业,可是,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经营的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企业在员工有过错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下才能辞退员工。
被外资并购的国内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吗

一、被外资并购的国内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吗?

被外资并购的国内企业不可以单方辞退员工,企业被并购,但只要在我国境内经营,就需要遵守我国的法律制度。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是: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企业并购被单方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企业被并购并不是单方面辞退员工的正当理由,但是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实际性的原因有可能会裁员,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是要依法为员工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因企业并购被单方面辞退,且企业也不支付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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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并购的实施阶段由并购谈判、签订并购合同、履行并购合同三个环节组成。   谈判 并购交易的谈判的焦点问题是并购的价格和并购条件,包括:并购的总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交易保护、损害赔偿、并购后的人事安排、税负等等。双方通过谈判就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一般会签订一份《并购意向书》(或称《备忘录》)。《并购意向书》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并购方式、并购价格、是否需要卖方股东会批准、卖方希望买方采用的支付方式、是否需要政府的行政许可、并购履行的主要条件,等等。此外,双方还会在《并购意向书》中约定意向书的效力,可能会包括如下条款:排他协商条款(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与第三方再行协商并购事项)、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买方要求卖方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卖方要求买方合理使用其所提供资料)、保密条款(并购的任何一方不得公开与并购事项相关的信息)、锁定条款(买方按照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资产,以保证目标公司继续与收购公司谈判)、费用分担条款(并购成功或者不成功所引起的费用的分担方式)、终止条款(意向书失效的条件)。   签订并购合同 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然后双方律师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磋商、反复修改,最后才能定稿。并购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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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并购合同中会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交割条件和支付条件。并购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可能需要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核准,或者需要并购双方履行法律规定的一系列义务(如债务公告、信息披露等等),或者收购方还需要作进一步审查后才最后确认,所以并购合同不一定马上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并购双方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并购合同的生效条件,当所附条件具备时,并购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为了促成并购合同的生效,在并购合同中往往还需要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生效前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及其期限,比如,双方应该在约定期限内取得一切有权第三方的同意、授权、核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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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个同学的是一个外国投资者,要并购境内企业,所以要问一下,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办理部门:审批登记科
    工作权限:
    
1.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2.不涉及基建或房地产及外汇综合平衡的项目;
    
3.不涉及宏观调控、市场准入;
    
4.被并购境内企业应为非外商投资企业;
    
5.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的公司与被并购企业没有关联关系;
    
6.并购相关企业不涉及限制类项目,不涉及重点行业、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主要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8.《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9.《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10.关于设立及变更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环境保护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的通知
    
    工作要求:
    
1.投资者所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受理并查验申报材料;
    
3.对申报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即时受理;
    
4.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1.报送文件目录;
  
2.被并购境内企业申请书原件〈参考文本〉1(被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如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鼓励类项目确认,且需申请办理免税进口设备,使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鼓励类)原件lt;参考文本gt;2;
  
3.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参考文本3〉;
    
4.外方投资者与法律文件送达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lt;参考文本gt;4;
    
5.并购当事人关于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书原件(相关当事人签字);
    
6.被并购境内企业股东会决议原件;
    
7.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外资企业仅提供章程);(需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还需加盖公章;如中方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8.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权或认购增资的协议书原件;
    
9.境内合法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10.被并购境内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
1. 外方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及公证、认证文件,包括:合法开业证明,外方投资者权力机构推举合法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及合法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果外方是个人投资,则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内容,如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文);上述外方文件须经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机构)公证,除港澳台地区以外尚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1
2.投资者的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
3.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并购境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1
4.被并购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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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需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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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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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并购境内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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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如:
①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需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进出口商品目录;
  
②涉及国有资产的,需提供国有股东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文件;
  
③如涉及技术转让、许可协议的应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上报;
  
④涉及跨境人民币投资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2013年第87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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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公司要被收购了,是一家外国企业,我想请问一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你好,我来为您解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
并购的方式可以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
(1)股权并购
股权并购的主要形式分为两种:
①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例如:法国甲公司购买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该境内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经过协商,甲公司购买4000万股,将境内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种购买股权并且将出售股权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是股权并购的另一种方式。
②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例如: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法国甲公司拟购买其股权,经过协商,乙公司先增资3000万元,乙公司股东――经授权的国有投资机构认购10%,甲公司认购90%,增资完成后将境内乙公司改造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种投资各方认购增资并且将增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是股权并购的另一种方式。
(2)资产并购
资产并购的主要形式也分为两种:
①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
例如:法国甲公司在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公司,乙公司与境内丙国有独资公司协商,购买丙公司的厂房和整套的流水线并且对该流水线进行运营,甲公司通过乙公司购买丙公司的资产并运营的行为属于资产并购的一种形式。
②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例如:法国甲公司与境内乙公司协商,购买乙公司的厂房和整套的流水线,并且以该流水线作为自己的出资,与境内企业共同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国甲公司购买资产后作为出资的行为属于资产并购的另外一种形式。
企业并购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并购分类 一、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类 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的方式取得其他一个或若干个企业。吸收合并完成后,只有合并方仍保持原来的法律地位,被合并企业失去其原来的法人资格而作为合并企业的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创立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创立合并结束后,原来的各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而由新成立的企业统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企业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取得控制股权后,原来的企业仍然以各自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企业并购按经济实质分类 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 1、购买。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控制权的合并行为。在企业合并活动中,通常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只要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就能够辨别出哪个企业是购买方。 2、股权联合。股权联合是指各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净资产和经营,以便共同对合并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当参与合并的企业根据签订平等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参与合并的企业管理者共同管理合并企业,并且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这种企业合并属于股权联合性质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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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宏观决策和并购目标的确定
1、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确定海外并购的规划
企业是否进行海外的并购,应该是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来确定的。
(1)总体发展规划
(2)投资方向
(3)自身的投资能力和规模
(4)国内市场的变动及对策
(5)国际市场的机遇和预判
(6)产业布局的系统性调整
2、对海外市场的跟踪和并购目标的选择
(1)环境因素
(2)法律环境
(3)政策环境及政府效能
(4)产业环境
(5)税收环境
(6)金融环境
(7)交通环境
(8)竞争环境
(9)资源环境
(10)进出口环境
(11)社会环境
(12)文化环境
3、成本价格的综合衡量机制
(1)价格:通过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水平和该国的目前价格水平做一个比较,如果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我们会进一步了解和考察。
(2)成本:虽然通过与国际市场相比,具有价格优势,但是如果交通运输、税负、劳动力成本、配套设施等的成本比较高,很可能造成实际价格超过国际平均水平。比如加拿大地域上看似比蒙古要远,但是由于加拿大国内运输的便利,海运的发达,以及煤炭进口后直接到达地是我国东部沿海的消费地,比起蒙古来反而成本可能要低很多。这些因素也是我们衡量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
4、多个并购的目标衡量比较
5、退出的渠道评价
6、与政府之间签订投资协议
如果投资所在国有积极的投资鼓励政策,那么在经过充分准备后,可以先签订与政府的投资协议,一方面可以为并购安排稳妥的行政性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扩大了息渠道,有利于并购目标的选择,此外,与并购直接相关的金融税收进出口等提前到了解和协调渠道。
(二)与具体并购目标的初步接洽和自身反应机制
1、初步的商务性接触
2、初步建立沟通和调查渠道
3、法律操作路径初步确定和可行性论证
4、并购意向书或并购框架协议的签订
5、投资规模的初步确定
6、按照公司章程提请内部的审查和授权
7、融资方式和路径的整体安排
(三)进场和并购实质性操作
1、收购风险及应对措施的整体计划制定
2、尽职调查和尽责披露
3、行政审批预报告
4、审计机构的确定及评估机构的参与
5、商务性谈判和法律性谈判
6、收购方案的确定
7、收购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8、行政审批程序
(1)本国的行政审批
(2)所在国的行政审批
(3)反垄断调查的通过
(4)上市公司的交易规则的遵守和披露
9、按照协议的确定的规则进行正式交接和其他条款的履行
(四)并购后的公司治理
1、公司章程的修改和通过
2、公司管理层的调整
3、违约的处理和回购的成立
4、与政府的税务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协调
5、被收购企业的整体运营改造(生产、销售等)
6、当地金融和运输环境的改善
7、企业文化的融合
(五)投资退出机制
1、整体转让(再并购)
2、分拆和重组
3、回购安排
4、以被并购企业为母体重新进行资本构架上市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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