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秩序罪要判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聚众扰乱秩序罪只要构成必定就会被判刑的,一般只要构成此罪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属于首要的犯罪分子,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聚众扰乱秩序罪要判刑吗?

一、聚众扰乱秩序罪要判刑吗?

聚众扰乱秩序罪是会被判刑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而进行扰乱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这种共同故意并不要求行为人之间的故意联系十分紧密,只要行为人明确自己以及他人是在实施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的行为即可,并不要求各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或犯罪动机完全一样。

综合上面所说的,聚众扰乱秩序罪的行为是严重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秩序,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只要构成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担起刑事的责任,在判决时就会按犯罪情节的大小来进行确定,轻者三年以下,严重者是会按七年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聚众扰乱秩序罪要判刑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5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聚众扰乱秩序罪怎么判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聚众扰乱秩序罪怎么判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扰乱公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聚众堵塞高胡一级公路2011年3月,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主任席建洲,伙同席爱宝、席树宝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欲把该块地要回。2011年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同年8月4日下午,席建洲等人得知席小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新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后席立新、席国圣、席烟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公安人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联友、席立新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公安人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建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建洲、席树宝、席爱宝、席立新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宝、席树宝、席方新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建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联友、席国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 聚众堵塞高胡一级公路2011年3月,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主任席建洲,伙同席爱宝、席树宝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欲把该块地要回。2011年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同年8月4日下午,席建洲等人得知席小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新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后席立新、席国圣、席烟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公安人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联友、席立新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公安人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建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建洲、席树宝、席爱宝、席立新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宝、席树宝、席方新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建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联友、席国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聚众堵塞高胡一级公路2011年3月,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主任席建洲,伙同席爱宝、席树宝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欲把该块地要回。2011年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同年8月4日下午,席建洲等人得知席小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新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后席立新、席国圣、席烟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公安人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联友、席立新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公安人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建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建洲、席树宝、席爱宝、席立新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宝、席树宝、席方新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建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联友、席国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聚众扰乱秩序罪有缓刑吗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否能够判缓刑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因为缓刑的条件一般是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申请缓刑,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积极参加者的量刑标准才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聚众堵塞高胡一级公路2011年3月,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主任席建洲,伙同席爱宝、席树宝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欲把该块地要回。2011年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同年8月4日下午,席建洲等人得知席小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新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后席立新、席国圣、席烟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公安人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联友、席立新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公安人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建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建洲、席树宝、席爱宝、席立新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宝、席树宝、席方新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建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联友、席国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聚众乱堵a一级公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聚众堵塞高胡一级公路2011年3月,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主任席建洲,伙同席爱宝、席树宝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欲把该块地要回。2011年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同年8月4日下午,席建洲等人得知席小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新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后席立新、席国圣、席烟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公安人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联友、席立新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公安人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建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建洲、席树宝、席爱宝、席立新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宝、席树宝、席方新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建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联友、席国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属于聚众斗殴吗?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是不属于聚众斗殴的,两者之间是存在差别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是属于刑事案件,最轻的判刑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当事人最好找个比较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这样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我自己争取别的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样解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律师回复] 立案标准
有下列行为之
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一)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二)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处罚
根据刑法第29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一般的参与者,不构成犯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顺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是指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对外开放,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意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本罪中的“其他公共场所”,主要是指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农村集市等。“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上安全顺利通行的规则。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行为人通常通过聚众扰乱的方式对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施加压力,迫使解决有关问题,以实现个人目的。行为人的要求是否正当,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在公共场所和交通线上,聚众哄闹、静坐、堵塞交通、拦截火车、汽车、电车、轮船;聚众封锁交通要道、车站、码头;强占交通指挥设施;围攻、殴打国家治安管理人员,阻碍交通民警指挥交通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行为,而且是必须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且达到了情节严重。如果聚众哄闹,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经治安管理人员劝阻后,马上散去,并无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就不构成犯罪。因此,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要看行为人是否抗拒治安人员执行职务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行为:
(1)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是指纠集多人以各种方法对公共场所秩序进行干扰和捣乱,主要是故意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闹事;“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是指纠集多人堵塞交通使行使车辆、行人不能通过,或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则,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顺利通行和通行安全的行为。
(2)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即抗拒、阻碍治安民警、交通民警和其他依法执行治安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依法去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的行为。上述两种行为都是构成本罪的要件,缺一不可。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谁
在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中要对首要分子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首要分子,人民法院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事实上,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也会进行治安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堵塞一级公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怎样量刑
[律师回复] 聚众堵塞高胡一级公路2011年3月,高安市八景镇礼港村委会安乘村村主任席建洲,伙同席爱宝、席树宝等人多次商量开会,以桃岗山(礼港佳园)土地属安乘村祖坟地,拍卖后未得到补偿款为由,欲把该块地要回。2011年3月17日、4月13日、4月20日、6月27日、7月6日、7月9日、7月18日,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共七次纠集村民少则20-30人,多则40-50人前往礼港佳园工地,采取推倒工地围墙、用铁锹填塞地基、折弯地基钢筋、砸坏地基和电缆线、拆掉地基模板、砸坏水泵和搅拌机等方式,阻挠工地施工。同年8月4日下午,席建洲等人得知席小龙、席典晖被市公安局传唤后,组织村民近百人聚到八景派出所,席立新等人冲到派出所办公楼大厅殴打民警。后席立新、席国圣、席烟华等人又用微型货车、摩托车堵塞高胡一级公路,造成交通堵塞近2个小时。公安人员清场疏通交通时,席联友、席立新等人又用石头、啤酒瓶砸伤公安人员谭伟等9人和村干部谢智诚等人。经鉴定,上述人员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量刑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建洲等10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礼港佳园项目工程和高胡公路工作、生产生活和交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席建洲、席树宝、席爱宝、席立新属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属积极参与者。席爱宝、席树宝、席方新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10被告人的行为已取得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对10被告人从轻处罚。2011年12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席建洲、席爱宝、席树宝、席立新、席联友、席国圣、席方新、席小林、席小龙、席烟华等10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席建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席联友、席国圣被判拘役五个月,其他被告人均被判缓刑或管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聚众扰乱秩序罪要判刑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