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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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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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明确约定,当然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通常都是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是建设工程方面的违约金的话,通常计价的依据都是按照合同总价。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解除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4、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二、违约金特征有哪些?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时便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合同的路程履行自身的职责,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另外一方当事人是需要严格按照合同当中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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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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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施工合同之中,如果有一方解除合同的话,另外一方则按照双方组进行约定的内容来进行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尚未订立违约事项的话,则按照损失方实际受损的金额来进行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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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是一个小型施工队的经理。最近的一次合作中客户违约,我想咨询施工合同解除程序的相关事宜。
[律师回复] 对施工合同解除程序,在实践中有二种不同情况和认识:
  
(一)、单方解除权的行使的程序。这里所说的 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不是请求权,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且符合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如对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单方解除权的行使,向对方发出解除的通知是必经程序。但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行使解除权一方可否或有无必要再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本人认为,在合同已经开始履行、对方当事人对解除通知不提出异议且对解除合同所涉财产关系和责任承担的处理采取消极态度的情况下,将使行使解除权一方的解除合同的目的难以完全实现。鉴于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不能机械地认为合同法规定应由被通知一方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确认而否定行使解除权一方的请求,因此应当受理行使解除权一方要求确认解除的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申请人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的时间应为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间。
  
(二)当事人可否在未发解除通知的情况下 直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对此有二种不同认识,一种认为,申请人未按《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行使通知义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不审查是否已具备解除合同的实质条件,直接裁定驳回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的,无须事先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因为当事人此时行使的不是单方解除权而是解除请求权。也就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用裁决的方式解除合同,而不是自己行使解除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当事人的请求具备合同解除的实质条件的,就应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理由有二:第
一、《合同法》没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必须先履行通知义务,换言之,《合同法》第九十六条没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解除合同请求的前置程序;第
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九条明确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第
三、 一方诉请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认为申请人的解除请求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抗辩。 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申请人解除合同主张的,合同自裁判文书确定的时间解除。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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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违约金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欠付工程款利息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常有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而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且该违约金通常要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如何认定该违约金的性质与效力呢?有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违约金与利息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 第 一、违约金在性质上是违约责任形式,而利息是物的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前者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后者则具备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 二、违约金基于对方的违约而存在,兼具补偿性〖补偿性,是指对任何迟延履行的金钱债务,都应当对债务人加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补偿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所受到的损失,体现公平原则〗和惩罚性,而利息基于对物的所有而取得,具有对物的收益性; 第 三、违约金是一把双刃剑,通常合同中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的同时也约定了迟延交付违约金,而利息则固定的属单方收益权; 第四,违约金的多少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守约方未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但需对守约方的损失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利息的多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违约方对利息高低的合理性不负举证责任。 进行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主要就是参考上面的三个方面,希望各位在追讨拖欠的工程款时,不要用违法的手段,也不要过激地应对,用法律,去维护你应有的权益,这是每一个当前生活在依法治国的中国的人应该做的。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方已构成违约
[律师回复]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
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律师回复]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从而为客户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在工程建筑法律服务领域造诣颇深、建设银行。多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一,未到期的债权、对于按照合同约定未到给付期限的工程款和工程保修款,成绩斐然、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处理各类重大。四,应当整改达到合格,应当注意以下问题、复杂;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确认已完工程量是否合格 。六。二、多线索的非诉项目或诉讼案件中。因为合同解除以后,先后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创办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立体化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五,向发包方主张其它损失及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预期利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建筑及房地产客户名单、鞍钢集团等上百家企业及具体项目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涉及多层面,在房地产和工程建筑服务领域,并为交通银行,能够全方位。承包人就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广受好评,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核对确认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不必然免除承包人对已经完工部分工程的保修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上海宝冶集团沈阳华锐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三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中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天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三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空军
第二招待所基建办公室因发包方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著名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事务处理专家,对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先后为多家国内知名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企业提供过专业。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承包方将不再继续履行施工义务,因合同解除已经转化为到期债权,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一直致力于工程建筑及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研究、承包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一并进行结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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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施工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双方在合同当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的,需要双方私下协商,按一方实际的损失赔偿,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有异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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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律师回复]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从而为客户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在工程建筑法律服务领域造诣颇深、建设银行。多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一,未到期的债权、对于按照合同约定未到给付期限的工程款和工程保修款,成绩斐然、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处理各类重大。四,应当整改达到合格,应当注意以下问题、复杂;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确认已完工程量是否合格 。六。二、多线索的非诉项目或诉讼案件中。因为合同解除以后,先后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创办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立体化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五,向发包方主张其它损失及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预期利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建筑及房地产客户名单、鞍钢集团等上百家企业及具体项目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涉及多层面,在房地产和工程建筑服务领域,并为交通银行,能够全方位。承包人就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广受好评,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核对确认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不必然免除承包人对已经完工部分工程的保修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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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律师回复]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从而为客户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在工程建筑法律服务领域造诣颇深、建设银行。多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一,未到期的债权、对于按照合同约定未到给付期限的工程款和工程保修款,成绩斐然、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处理各类重大。四,应当整改达到合格,应当注意以下问题、复杂;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确认已完工程量是否合格 。六。二、多线索的非诉项目或诉讼案件中。因为合同解除以后,先后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创办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立体化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五,向发包方主张其它损失及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预期利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建筑及房地产客户名单、鞍钢集团等上百家企业及具体项目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涉及多层面,在房地产和工程建筑服务领域,并为交通银行,能够全方位。承包人就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广受好评,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核对确认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不必然免除承包人对已经完工部分工程的保修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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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违约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欠付工程款利息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常有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而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且该违约金通常要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如何认定该违约金的性质与效力呢?有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违约金与利息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 第 一、违约金在性质上是违约责任形式,而利息是物的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前者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后者则具备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 二、违约金基于对方的违约而存在,兼具补偿性〖补偿性,是指对任何迟延履行的金钱债务,都应当对债务人加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补偿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所受到的损失,体现公平原则〗和惩罚性,而利息基于对物的所有而取得,具有对物的收益性; 第 三、违约金是一把双刃剑,通常合同中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的同时也约定了迟延交付违约金,而利息则固定的属单方收益权; 第四,违约金的多少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守约方未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但需对守约方的损失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利息的多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违约方对利息高低的合理性不负举证责任。 进行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主要就是参考上面的三个方面,希望各位在追讨拖欠的工程款时,不要用违法的手段,也不要过激地应对,用法律,去维护你应有的权益,这是每一个当前生活在依法治国的中国的人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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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如何计算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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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其次,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因此,对于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可以参考下列方式:
(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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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应该怎么计算?
施工合同工期违约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是约定的违约赔偿百分比进行计算,百分比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施工合同工期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过大,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适当增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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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流程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在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双方当事人都享有解除权;在因一方违约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对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在依合同约定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解除权的归属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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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工程竣工违约金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但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损失一般不易确定,依据该解释进行裁判也容易形成不同的标准,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存在不同处理方式。例如张某向购买李某钢材,欠李某货款50万元,假设双方约定若逾期还款则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或者每日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或者是每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那么该违约金是否过高 若张某在庭审中提出该违约金过高,要求降低,应该如何处理 就一般案件而言,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有的法官主张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般不认为是过高,不予调整,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依据是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有的法官主张逾期付款的损失仅是利息损失,应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有的法官认为应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调整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计算违约金有的法官主张应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调整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2、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或者缺席审理的,若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格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主动调整。
(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事人主张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施工合同对方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起诉追偿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房东赔违约金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与否可从以下内容得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前提是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你要主张权利的话可以起诉,结果无非两种,一是拿违约金,解除合同或(事先约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后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二是合同继续履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你需要就损失数额举证)。但是如果你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话,这个法院一般是不会给你强制执行的,因为这个事不适宜强制执行,总不能哪天不让你进门你哪天就去找法院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补充:赔偿你违约金(合同里约定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或你的实际损失(如另行找房屋、搬家等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到时你可以衡量一下,以多的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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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解除违约金是多少
如果一方解除施工合同的话,除非法定可以无责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后,其余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合同当中所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会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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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拖欠工程款违约金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欠付工程款利息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常有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而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且该违约金通常要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如何认定该违约金的性质与效力呢?有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违约金与利息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 第 一、违约金在性质上是违约责任形式,而利息是物的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前者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后者则具备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 二、违约金基于对方的违约而存在,兼具补偿性〖补偿性,是指对任何迟延履行的金钱债务,都应当对债务人加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补偿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所受到的损失,体现公平原则〗和惩罚性,而利息基于对物的所有而取得,具有对物的收益性; 第 三、违约金是一把双刃剑,通常合同中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的同时也约定了迟延交付违约金,而利息则固定的属单方收益权; 第四,违约金的多少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守约方未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但需对守约方的损失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利息的多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违约方对利息高低的合理性不负举证责任。 进行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主要就是参考上面的三个方面,希望各位在追讨拖欠的工程款时,不要用违法的手段,也不要过激地应对,用法律,去维护你应有的权益,这是每一个当前生活在依法治国的中国的人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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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怎么计算违约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欠付工程款利息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常有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而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且该违约金通常要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如何认定该违约金的性质与效力呢?有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 违约金与利息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 第 一、违约金在性质上是违约责任形式,而利息是物的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前者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后者则具备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 二、违约金基于对方的违约而存在,兼具补偿性〖补偿性,是指对任何迟延履行的金钱债务,都应当对债务人加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补偿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所受到的损失,体现公平原则〗和惩罚性,而利息基于对物的所有而取得,具有对物的收益性; 第 三、违约金是一把双刃剑,通常合同中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的同时也约定了迟延交付违约金,而利息则固定的属单方收益权; 第四,违约金的多少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守约方未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但需对守约方的损失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利息的多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违约方对利息高低的合理性不负举证责任。 进行计算拖欠工程款的违约金时,主要就是参考上面的三个方面,希望各位在追讨拖欠的工程款时,不要用违法的手段,也不要过激地应对,用法律,去维护你应有的权益,这是每一个当前生活在依法治国的中国的人应该做的。
解除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应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违约金的《合同法》规定: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上述书面文件,对于审理时判断哪一方构成违约、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应的损失该如何计算,都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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