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必须要查到药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765人
专家导读 销售假药罪不是必须要查到药品,在没有查获的假药,但是确实犯罪的事实非常的清楚,证据非常的确凿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来对此进行定罪量刑处罚的。
销售假药罪必须要查到药品吗?

一、销售假药罪必须要查到药品吗?

销售假药罪不是必须要查到药品,没有查获假药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销售假药罪也是可以成立的。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处罚的,人赃并获是最好的一种情形,人赃并获犯罪证据是最为充分的,在没有查获赃物的情况下,销售假药罪会不会罪名成立,要依据案件的其他证据是否充分而定,如果有其他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的,是可以判刑的。

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特征是怎么样的?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目前在我们国家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一旦查获的话必然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量刑,只要符合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可以了,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没有查获到假药,也是可以对疾病进行定罪量刑的。这一点是属于法律当中所作出的确切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销售假药罪必须要查到药品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销售假药必须移送公安吗
如果已经达到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朋友被抓进了派出所,说是之前的抽查被查到了卖假药,现在在里面接受询问,问问销售假药罪必须要查到药品吗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 :
第二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生产销售假药罪必须鉴定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必须鉴定,因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主要指的就是违反国家药品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如果是属于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药品都是属于假药。所以可以对此进行立案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们一家中药饮片公司现在的产品要进医院,销售员必须须持有
[律师回复] 不一定。因为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
  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
  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
  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假药必须移送公安局吗
如果已经达到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们家的一个亲戚开了一家制药厂,刚生产了一批药品,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吗
[律师回复] 在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以前,除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外的其他药品,都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然而,在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之后,这一规定已经从《药品管理法》中消失了。因此,可以认为,药品不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虽然药品未注册商标即可生产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但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并是企业产品质量的保证,只有注册商标的药品,消费者才会认牌购买,以区分与市场上的其它药品,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药品商标应该如何注册,与其它产品类别商标注册有什么不同呢?其实商标注册都是一样,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代理委托书即可,在正常情况下,12个月左右就能拿到商标注册证。
药品注册一般注册《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第五类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拟注册的小类有:
0501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0504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0505 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 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出售过期商品必须赔1000吗?
出售过期商品不一定要赔1000有可能会超过1000。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了过期商品,感到自己的消费权益被侵犯。可以直接向商家提出赔偿,赔偿的价格是购买价格的十倍左右。如果这个价格超过了1000,商家还是要赔付。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罪必须要鉴定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必须要鉴定的,只要查到当事人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的规定而实施生产或销售假药,那么就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一般只要构成此罪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重者就会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销售假药罪必须要查到药品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