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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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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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条和他项权证丢失是可以有对应的方式来处理的,比如借条丢失后可以找当时人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还可以录音或者是重新签订还款计划等等,他项权丢失后可以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补办。
借条和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一、借条和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

1、借条丢了可以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或者是录音证明借贷事实,再不就是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2、他项权证丢手可以及时申请补办手续,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材料如下: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二、他项权证的有效期是多长?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有效期,而是债务清偿期。期限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银行取他权的步骤,是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借款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提交上述资料后,房管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抵押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由借款人收执,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借条和他项权证都要保管好,万一搞丢了,虽然能有办法解决,但是相对来说还是给自己增加了麻烦的,所以能不能丢的话是最好的,如果发现丢失了,也不能置之不理,不闻不问,而是应该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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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丢失能到法院起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到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照样可以  
二、如果你想打赢官司,那借条就是最重要的证据。  至于借条是否有效,只要在签订借条的时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借条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三、借条有时效性的问题,建议你在诉讼时效内到提讼。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过期后,再,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此时你的权利还是存在的,还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四、借条  除了字迹清淅,纸张完整外,借条本身一定要说明借款原因、出借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币种,如果是有利息的还要注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大额借款需要担保的,还要要求担保人签名盖章,然后经借款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一)欠条写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借条是借贷关系的凭据,所以在写借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借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3、借条上面的钱款数字尽量包含大写和小写两种。  
4、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  
(二)借条包括  借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给什么人或什么单位多少钱或者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写清楚签订借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五、民间借款写借条  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给的证据中往往只有一份“借条”,者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写清出借人以及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亲戚间的称谓或者写成小名甚至外号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拒之门外。另外,借条的内容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借款利率一定要写入借条中  很多人误以为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而《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  
(三)还款期限要在借条中体现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在这里要提醒一下: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也是出现纠纷时判决的依据,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借条的规范书写,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对借条进行公证等等,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借条丢失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借条遗失如何处理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往往会失去胜诉权。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第
一、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第
二、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第
三、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第
四、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因此,如果遗失了借条,也不要慌张,可请专业人士为你设计补救方案。
二、有借条复印件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向归还借款,按规定应当提交原始借条或其他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等。这样才会支持诉讼主张。反之,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则不支持还钱的诉讼请求。那么,只有借条的复印件能否获得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认可的,在诉讼中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如果向,要求归还借款,而其不认可你出示的借条复印件,必须有其他证据证明复制件与原借条是一致的,才会支持诉讼请求,否则将面临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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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方欠条丢失要怎么办 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往往会失去胜诉权。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 第 一、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第 二、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第 三、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第 四、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 因此,如果遗失了借条,也不要慌张,可请专业人士为你设计补救方案。 二、有借条复印件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向归还借款,按规定应当提交原始借条或其他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等。这样才会支持诉讼主张。反之,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则不支持还钱的诉讼请求。 那么,只有借条的复印件能否获得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认可的,在诉讼中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因此,如果向,要求归还借款,而其不认可你出示的借条复印件,必须有其他证据证明复制件与原借条是一致的,才会支持诉讼请求,否则将面临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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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失了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答:  
一、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  来一则小案例,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  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又过了很长时间,张某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张某多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钱,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  公堂之上,原告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述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进行指证。最终,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  小编悄悄告诉你: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  再来一个小案例:  “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揭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言。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考虑到即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思让未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多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否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短信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婆婆陆某3万元。  小编悄悄告诉你: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借条丢失后四招讨债  再说一个小案例,借条丢失后四招讨债  3年前,刘某因购买农用车向我借钱3.5万元,现在到了还款期限,我多次催要,他总是推托拒不还款。我打算,但我找不到借条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小编悄悄告诉你: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第四,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提供的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借条丢失,欠条复印件没有,债主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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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遗失如何处理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往往会失去胜诉权。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第
一、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第
二、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第
三、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第
四、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对方会指责你方故意歪曲事实讹人而照原数照说,并能举出自已只借未经扩大的数额,这样就可以从他口中弥补你的不足。因此,如果遗失了借条,也不要慌张,可请专业人士为你设计补救方案。
二、有借条复印件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向归还借款,按规定应当提交原始借条或其他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等。这样才会支持诉讼主张。反之,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则不支持还钱的诉讼请求。那么,只有借条的复印件能否获得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认可的,在诉讼中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如果向,要求归还借款,而其不认可你出示的借条复印件,必须有其他证据证明复制件与原借条是一致的,才会支持诉讼请求,否则将面临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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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申请人先要进行登报遗失证明,然后将登报证明到当地部门申请补办即可。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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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需要哪些注意事项,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写借条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准确书写姓名、明确约定利息、借款期限、提供担保、要求借款人写“收条”而不是“借条”等等。 1、准确书写姓名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 2、明确约定利息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 3、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3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3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 4、提供担保 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写“收条”而不是“借条” 如果借贷者写的是“借条 今借某某人民币×万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归还”,借条本身无法证明钱款出借人是否已经把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债务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经拿到借款了,以后发生纠纷时借贷人有可能会说:“我虽然向他借过这笔钱,他也答应借给我了,但是并没有把钱给我,我一直没拿到这笔钱。”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 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 ”,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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