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责任有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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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涉及到欺诈性抚养关系,首先发生侵权。责任之后,应该停止进行侵害,并且赔偿及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如果有共同侵权人的话,则应该由双方来进行,共同承担相关的损害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事实案例来确定。
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责任有哪些规定?

构成欺诈性抚养的,侵权方要承担以下侵权赔偿责任:

1、停止侵害。将小孩带回,自己抚养;

2、赔偿财产损失。男方为了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付出的费用女方应当赔偿,一般以当地的人均年度平均支出为准;

3、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为此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女方应当赔偿男方的损失。

4、如果孩子的血缘上的父亲也明知的话,属于共同侵权人,应当和女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如果女方明知道孩子不是丈夫亲生的而不告诉丈夫,双方一起抚养孩子。这种情况下女方的行为就符合了侵权行为的要件。

1、女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忠实的义务;

2、女方的行为使男方为了孩子的成长付出了财力和精力、感情,对男方造成了损害;

3、男方受到的损害与女方的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4、女方明知孩子不是男方的而不告诉男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因为女方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欺诈的行为,所以这种侵权行为也叫做欺诈性抚养。

因为女方没有过错(虽然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有过错,但是在女子抚养上没有过错,并非故意或者过失)。这种情况下,构成不当得利的关系。

女方应当赔偿女方赔偿男方因为抚养孩子所付出的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一般以当地的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准。但是对于因此造成的男方的精神上的损失,女方不应赔偿。同时女方应当将孩子带回自行抚养。

男方和孩子一起生活了若干年,彼此之间一直认为是父子关系,以父子相称,尽父子的权利义务。但是如果发现双方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双方这个时候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权利义务,男方与孩子之间属于姻亲关系,这种关系随着男方与女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结束。男方没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如果在男方知情时,孩子已经成年,男方也没有要求孩子赡养的权利,只有要求女方赔偿的权利。但是可以能和女方达成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探望孩子的权利。

一般来说,欺诈性抚养是由于女方没有告知男方子女,明确的事实,血缘关系,如果男方抚养的不是自己的子女,并且是被女方所进行进行七时,可以要求方给予一定事实性赔偿。并且发现之后女方要立即停止进行侵害的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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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给予如下处罚: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欺骗消费者行为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消费欺诈认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二)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个别消费者应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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