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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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一般是归属于单位的。在我国的专利权归属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同单位的物资帮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这种物质帮助,该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完成的。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一、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权是专利权归单位所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也是属于单位的,发明人所享有的权利是署名权,可以凭借职务发明创造获得单位给予的奖励,在该专利正式实施以后,也能够获取合理的报酬,报酬标准就要看当初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了。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二、申请专利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应提交文件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其文件。

2、受理: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专利申请文件发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给予专利申请号,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违反律要求情形给予受理

3、初步审查:专利局收申请文件首先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申请要根据通知进行修补或陈述意见。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进入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若符合专利要求自申请起满十八月即行公布,专利局根据申请请求早公布其申请

5、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根据申请随提请求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期间没提请求,该申请即视撤由于抗力或其理由没及提请求具证明再提请求,专利局认必要时候自行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需要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6、授权:审查最终合格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表明同意授权。收到授权通知书后,申请人进行授权登记后,专利授权公告生效,拿到专利证书。

三、申请专利的原因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

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咱们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4、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5、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既然当事人也明知道这项发明创造在法律上属于职务发明,那么不管职务发明的市场价值有多高,依法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发明人如果不经用人单位的同意就出卖了相关的核心机密,发明创造人对此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创造人没有单独使用专利权的特权。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的,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同时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三个条件,才能认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之后才可以认定该职务发明创造是属于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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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是关于各类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期限的规定。
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专利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专利权却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法律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当然,对专利权人来讲,在法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专利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
二、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专利行政部门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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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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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
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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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律师回复]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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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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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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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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