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罚款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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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场行政处罚的,执法的主体以及被执法的相对人都是要适当的,并且案件也是比较轻微的。适用当场处罚程序,此时为办理治安案件带来了许多方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场行政处罚也是存在较大局限性的。
当场罚款行政处罚的条件包括什么?

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1、执法主体具有法定性

当场处罚程序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除此之外的其他机关的人民警察和其他主体都不能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处理治安案件,这是法律对于执法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人民警察查处治安案件的行为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人民警察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包括直接查处的,群众指控或扭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包括人民警察接到报案赶赴现场后。行为人或证人都在场或双方当事人主动找人民警察要求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如果在非工作时间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将违法行为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正在执行职务的具有治安案件办案权的民警处理,而不能直接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处罚。

2、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

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办理的治安案件,必须确有治安违法行为,而且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不需进行多方查证。其中违法事实确凿,一是指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及性质、程度,二是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当事人所为。根据

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必须以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限,对其他案件应裁决其他处罚种类,这是当场处罚程序适用的前提条件。

3、符合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处罚的种类是罚款和警告。罚款处罚的幅度是:对公民处200元以下,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这一规定表明:当场处罚程序仅限于数额较小的罚款和警告。除此之外的治安处罚,因为较严厉,涉及的案件较为复杂,对当事人的影响较大,故要慎重行事而不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下,划定这一罚款数额标准,是比较恰当的,从经济能力上说,单位显然强于公民,不能适用统一标准。对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违法行为,通常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其影响和社会危害性都不大,所以适用当场处罚程序。

4、有法定依据

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不仅要有法定依据,而且法定依据必须明确具体。因此,凡是法定依据不明确不具体的,即使符合其他条件,也不能适用当场处罚程序。

只要是犯错情节不严重的话,行政机关是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但在执法的时候,行政机关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不能在中间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所以,作为公民的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能做出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不然等待大家的就只有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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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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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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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一)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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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则上,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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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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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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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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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自然人)违法主体认定公民(自然人)主体认定:依据《民法通则》关于公民(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规定,对公民(自然人)身份的认定,一般应以身份证为准。同时,《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了公民(自然人)免罚和从轻处罚的条件,即不满14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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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行政处罚应当什么条件?
当场行政处罚的,此时应当违法事实确凿、违法事实轻微以及有法定的依据。行政处罚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处罚制度,对于违反了规定的人可以依法进行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也是十分的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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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中的行政处罚包括的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除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处罚,与裁员相关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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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或未成年工罚款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1)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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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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