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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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庆的退休金主要是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起来最终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来计算的。只要是当事人在工作的年限,缴纳够了15年的社保,那肯定是有基础的账户养老金的,而且缴纳社保的年限越长,那么肯定是基础养老金也越高。

重庆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重庆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基础养老金=(A A×Q)÷2×M×1%

A-退休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M-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Q-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由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对应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

提示:

由于A与M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已属于固定值,所以在影响养老金的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即公式中的Q值)越高,基础养老金就越多。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养老金=K÷L

K~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

L~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在影响养老金的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额越多,退休年龄越大,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

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

二、社保的调整方法及标准有哪些?

(一)定额调整

在规定日期。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规定日期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适当倾斜

现在不管是重庆还是其他地方,最基础的退休金就是按照自己账户的养老金和基础的养老金叠加起来,就是最终的养老金,养老金通常都是按月发放的。只要是个人账户累积的养老金越多,并且他的退休年龄越大,那他肯定每个月到手的退休金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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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范围及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统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三、资金列支渠道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企业在职职工及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范围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所在企业支付。
四、执行时间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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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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