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章可以用来签租赁合同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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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项目章不可以用来签租赁合同,因为项目章属于项目部门使用的公章,项目部门的公章不能代替法人的公章,项目部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对外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只能由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民事合同。
项目章可以用来签租赁合同么?

一、项目章可以用来签租赁合同么?

不可以用项目章签租赁合同。因为项目部不是法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不能对外签订合同。项目章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即不能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的活动的效力。具体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的公章。

项目合作协议可以盖合同章也可以盖公章;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项目合作协议可以盖合同章也可以盖公章;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工程租赁承包合同签订的注意内容包括什么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2、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

3、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5、约定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对外签订民事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订民事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法定代表人的意志被法人所吸收,所以法定代表人实施的行为都由法人承受,并且合同要加盖法人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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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租赁一栋楼做项目,如何写项目计划
[律师回复]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本《设施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 争议解决 ” 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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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章是否可以用来签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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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章签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项目章签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进行民事活动的,是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的。那么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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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4、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5、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 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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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项目工程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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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没有效力吗?
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章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建设企业存在的施工项目比较多,而且也分散在各个不同的地方,一般在签订好合同之后是可以盖项目章,但前提一定要获得企业的认可才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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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们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我们领导给我们钱,让我们在附近租房子住,请问工程项目部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你好,这个工程项目部租赁合同如下: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机械租赁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望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檐高:
二、机械基本要求: 型号 ;租用数量 。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租赁期限: 租用时间暂定 个月,自 年 月至 年 月,具体租用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租期计算:自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正式使用起算,至结构工程完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之日止。实际结算时间,以甲方开出的使用通知单及报停通知单为准。
四、租赁费用:
1、一次性进出场费为 元(大写: 元整,包括进出场安拆费及地脚预埋等);
2、按月租计算,月租费为 元/台(明确是否包含司机工资)。
3、每台塔吊乙方配备塔吊司机 人,工资每人每月 元(大写: ),包含基本工资、奖金、交通费、电话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所有费用。司机由乙方提供,工资由乙方支付,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把塔司工资一并支付乙方,乙方同时出具相应金额发票。乙方必须确保按时支付塔司工资,如因塔司工资支付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要现场内移机使用时,每台塔吊移机费用 元(大写: ),包括安拆及地脚的预埋,发生此项费用时随塔吊租金同时支付。工程再需要设备时,执行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5、本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6、说明:塔吊租赁费用中包含折旧费;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吊装费;机械修理员的工资、奖金、手头工具费;塔吊的大小修理费;日常修理费;塔吊的机上人工费;油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动保险费等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期间,甲方对塔吊拥有绝对的使用权,对塔吊操作人员(司机)拥有统一调配及管理权,对表现不好、不服从管理的司机及维修人员有权提出清退更换。
2、甲方负责机械安装场地的整理工作(包括基础、现场道路、配电设施、照明布置等),以确保机械的顺利进场和安装。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负责塔吊基础施工并由乙方负责验收,保证满足施工要求,如出现塌方、基础下沉等,经有关部门鉴定,区分责任,各自承担。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机组人员休息室一间,但其必须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因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就餐费用自理。
5、甲方在作业中必须提供合格的持有效证件的信号工和操作司机,严禁违章指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塔吊设备需要附着时,由乙方提供技术交底,甲方负责预留孔洞及加强钢筋。搭设安装平台。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查看现场,提出合理建议,向甲方提供有关基础施工的技术交底及相关证件(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司机操作证等),对交底负责。
2、乙方应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一份和随工程进度提供各有关部门所需的各种技术资料。
3、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设备安装完毕,及时将安全、合格的设备交付甲方使用,并将验收资料交甲方备案。
4、确保设备在拆装、调试、使用、维修期间的安全,凡由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及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塔吊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时乙方工作人员需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安排,与各施工队搞好团结,配合好施工队工作。
6、乙方应保证施工期间现场每台塔吊留机械维修人员 1 人,并保证 24 小时服务,随叫随到。
7、塔吊进入现场后乙方必须对现场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地内严禁吸烟。
8、保证设备完好率在 90%以上,正常维修时间应安排在非高峰使用时,每月的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如超过,超过的时间按相应租赁费的五倍扣除。
9、乙方在施工现场应备有足够的易损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大型机电设备更换,更换时间不应超过 24 小时,否则扣除延长日的五倍租金。
10、乙方塔吊司机及维修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否则,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已方自行负责。 1
1、如遇政府部门到工地检查,需乙方维修塔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
1、甲方委托代理人: 职务: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代表甲方全面负责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除非甲方指定代理人的书面认可,甲方项目经理部其它任何人签发、签认的与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有关的任何书面文件、资料均无法律效力。
2、乙方委托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代表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3、乙方应承诺,签署合同、办理月结月清、收款、签署最终结算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并且有义务主动向甲方提供法人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因乙方人员变化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承担。
八、结算及付款办法
1、租赁期结算原则:每月 25 日甲方根据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的机械台帐办理双方月结月清,周期为上月 26日至本月 25 日。
2、结算协议:乙方机械退场 30 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协议。原则如下:
①春节停用期间(原则按春节放假实际停、用时间计算)塔吊不计取租费。
②结算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开始使用及最后退场不足一个月时,按月租标准折合日台班计算租费。
③如因业主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春节期间的停工除外),工程出现较长时间停工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租金的 30%付给乙方停机费用,停机超过两个月时,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机械退场。
④双方根据以上原则签署最终结算协议。
3、工程款支付按照以下原则支付:
①每季度甲方按照与乙方办理的月结月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80%作为工程进度款(含塔司工资);
②第一次付进度款时支付 50%的进出场费,最后一次付款时支付剩余的进出场费;移机费如有发生,随进度款一起支付。
③机械退场办理完最终结算协议后 3 个月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100%;
4、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 区地税局开具的行业发票(包含塔吊租赁费及塔司工资等),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租赁费。
5、发票的事项:合同单价必须含税。如发生乙方提供假发票,甲方按乙方所提供假发票金额的 20%进行罚款,多次(超过两次)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凡提供不合规的发票财务一律退回。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延长租赁时间时,可提前一个月向乙方申请延期并办理续签手续,租赁期满后如未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视为继续使用并按照此合同继续交付租金。
2、合同租赁终止时间以甲方所签署的塔吊报停单为准,同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履行给对方产生损失时,责任方应承担无责任方的一切损失。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其它事项 十
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3、正常的塔吊维护保养、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经常来工地检查监督塔吊的使用情况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乙方收款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乙方收款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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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项目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使用不同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2、法律效力不同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刻制不同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租赁违章建筑的房屋不付租赁费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其无效处理方式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及追缴三种情况。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纠纷内容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暂不细述。这里主要讨论私有住房租赁中的纠纷,主要有四种情况。
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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