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冲突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3人
专家导读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是不冲突的。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不会被废止的,并且我国的各个地区都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计划生育的规定。二胎政策也属于符合我国当今计划生育国情内的,因此二者是完全不冲突的。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冲突吗?

一、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冲突吗?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是不冲突的。计划生育是国家是一项基本国策,二孩政策属于计划生育中的一项措施。计划生育顾名思义,按照计划进行生育。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处罚是什么?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2、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对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提高劳动就业率、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农民少生快富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严格的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将会对我国的经济政策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创造非常好的条件。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冲突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6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不冲突。生育津贴不是产假工资。一般来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发放的生活费用。但是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广州超生三胎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国家提出一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一般情况下只有以下情况才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考虑到各地计生政策不同。生育第三个孩子是否合法需要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咨询了解为准。
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当地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两个以上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扩展资料: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广州三胎政策,广东农村户口能在广州上三胎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国家提出一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一般情况下只有以下情况才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考虑到各地计生政策不同。生育第三个孩子是否合法需要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咨询了解为准。
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当地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两个以上子女,另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扩展资料: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冲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冲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广西桂林人,已经有个6岁的儿子了。现在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我和我老婆打算再要一个孩子,咨询一下广西二胎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新条例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生育。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新条例规定,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上述内容就是广西二胎新政策,望采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冲突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不冲突。生育津贴不是产假工资。一般来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发放的生活费用。但是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和妻子结婚两年,去年生了个孩子,现在怀了第二个,想生下来,请问一下广东单独可生二胎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广东单独可生二胎的政策: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今日起实施
  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常委会会议出席人数59人。
  广东“单独二孩”已通过修法今日(3月27日)实施。今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即日起实施。南都记者黄怡
  最新报道:
  今天上午,广东“单独二孩”政策获通过实施之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单独二孩”政策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解读。大粤网在现场了解到,广东已怀上“二孩”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此外,省卫计委表示,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兄弟姐妹已夭折也算独生子女。
  已怀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今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表示,在广东省政策落地之前已怀的单独家庭,要在今年6月30日之前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大粤网还了解到,为了使这部分群体尽快办理手续,相关机构将会开辟补办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将按照《条例》地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于已经生了的,按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规定处理。
  陈义平还表示,“单独二孩”从今日起城乡一体、一步到位,全省范围内统一按照新条例实施。至于江门计生局表示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目前已生育的夫妇,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暂缓行政处理,他称没听说过这件事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能求助于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另外寻求生育伙伴或生育方式。夫妻之间的生育权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权利优先于谁的问题。中国的国家政策和法律均确认和保护公民享有生育权。生育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之一。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是广东的,二胎政策开放这么久了, 和媳妇商量了也打算要个二胎,广东二胎的生育政策怎么规定的呃?
[律师回复] 据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最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规定的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以上为2017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计划生育 > 再婚生育 >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和二胎政策冲突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