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家的房子可以给孙子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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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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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奶奶家的房子可以给孙子吗

一、奶奶家的房子可以给孙子吗

可以。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第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即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第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第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并且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与的手续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一是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二是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房子赠与后也是可以反悔的。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这时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有法定情形出现时,赠与人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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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孙子的奶奶应该给孙女抚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孙子抚养奶奶是否是必须的依据婚姻法的立法原理,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二)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三)赡养人有赡养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二、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确定是否孙子抚养奶奶是有必要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另外,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在进行确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般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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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立遗嘱给孙女,孙女能继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作为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以内,但奶奶可以立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女,孙女可以接受遗赠;
其次,受遗赠人必须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过期视为放弃;但因为奶奶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所以你也无法在两个月内凭遗嘱去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你也无法进行接受的表示,只要你不放弃,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如果认为其继承权被侵犯,就应在2年内提讼,否则就会超过时效,到那时他们也无法你已放弃受遗赠;
最后,假设作为自动放弃遗赠处理,作为孙女,不属法定继承人,在父母仍在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代位继承的。另外,你照顾奶奶5年,是奶奶立遗嘱遗赠给你的前提,是你受遗赠的合法性依据,但与是否超过受遗赠时效无关。另外,因为你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也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因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不分或少分无关。具体参考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孙子可不可以转户口到孙子奶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  
1、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进行相互投靠,祖辈和孙辈不属于直系亲属之一,原则上不能以此为由投靠户口;  
2、由于户籍准入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奶奶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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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奶奶家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孙子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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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孙子未成年奶奶有其他子女,孙子有没有义务赡养奶奶
[律师回复] 孙子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吗有的。这个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此可见这种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主要有:
1、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赡养义务: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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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想把房子过户给孙孙子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四、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
2.531001以上至
1.54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注意事项:
一、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三、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五、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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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和孙女一个户口本,奶奶是贫困户,孙女是不是贫困户
[律师回复] 各地不一样,如果家庭条件困难,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以青岛为例:
一、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二、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三、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四、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五、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扩展资料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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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可以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吗
可以。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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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怎么立遗嘱给孙子?
奶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以自书、代书、公证、录音遗嘱的方式,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孙子为自己的合法继承人,就可以将财产留给孙子,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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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户口能转到孙子的奶奶户口上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  
1、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进行相互投靠,祖辈和孙辈不属于直系亲属之一,原则上不能以此为由投靠户口;  
2、由于户籍准入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奶奶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爷爷奶奶的孙子,是否可以给孙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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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子抚养奶奶是否是必须的依据婚姻法的立法原理,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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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赡养人有赡养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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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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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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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确定是否孙子抚养奶奶是有必要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另外,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在进行确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般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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